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东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如何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广东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如何规定?广东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的规定是: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照发生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发生工伤前职工工作尚未满1个月,也就是在尚未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则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较为合理。二、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均规定:“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但对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如何确定,却并未进行明确规定。“原工资福利待遇”如何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争议。专业人士经研究认为,“原工资福利待遇”应包括工资总额加福利,认定时要结合具体情况。三、关于工资总额的确定“工资”是工资总额的简称,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对此,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如果因为工伤不能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的,可以向单位申请停薪留职。在停薪留职期间薪资暂停计算暂停发放,但是享受的保险以及公积金的待遇是正常享有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停薪留职期间属于员工的修养期,不论合同期限是否已满,都不能够辞退员工。
  
  
  


·由于在经济市场生活中,每天都会有工程出于施工以及待施工状态,
      由于在经济市场生活中,每天都会有工程出于施工以及待施工状态,我们的安定生活得益于各项有质量保证的工程。为了排除各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福建省相关国家部门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整个施工过程都进行了规定。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


·东莞大旗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
      东莞大旗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我们知道任何一家企业公司都要有主要负责人,一般就是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在法律上叫做法人,对公司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导向作用,通常会直接影响公司的发展方向,因此对法人的职权以及义务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说明,那东莞大旗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


·因疫情影响上班会发工资吗?
      因疫情影响上班会发工资吗?员工在疫情期间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正常发放工资待遇,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020年2月2日。本次延长假期的法律依据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为应对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用人单位应当遵守...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实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和约定的工资报酬来进行计算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创业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创业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该怎么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该怎么写?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范文 时间: 年 月 日 时到 时 地点: 案号:×劳仲案字( )第 号 案由: 调解主持人: 书记员: 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 被诉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委托代理人: 审理情况: 说明: 1、本文书是...


·工伤认定笔录 撒谎会触犯刑法吗?
      在司法实践中,职员因受伤后与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而申请做工伤的清新是较为常见的,但是就实际情况来看,并非所有提出申请的,都会被受理。对于已经受理的情形,认定机构会安排时间做笔录,若工伤认定笔录 撒谎会触犯刑法吗? 一、工伤认定笔录 撒谎会触犯刑法吗? 在工伤认定笔录 撒谎是...


·流产请假工资怎么算
      流产期间的工资,以往都是按照正常工资发放的,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来发放流产期间的工资的,换句话说就是,流产期间不工作也是有工资领的,并且这个工资发放是有对应的时间计算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女职工如果怀孕不满4个月而发生流产的,享有15天...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规程 一、质量验收资料管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规程 一、质量验收资料管理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时反应建筑工程质量状态和企业管理水平的主 要依据,是确定工程质量等级、追究工程质量责任的凭证是交工验 收的一句尤其是施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反应工程质量的各分项工 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


·建筑工程施工工种单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建筑工程施工工种单包合同应该怎么写? 建筑工程施工工种单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方将巴中市西城市场二...


·节日加班只调休不给工资合法吗?
      节日加班只调休不给工资合法吗?只要劳动者同意就算是合法的;《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