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了《最高人民法院法》第138号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第138号。我省人民检察院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情况,确定盗窃数额的标准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五万元以上四十万元以下。
  
  (三)公私财产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是四十万元以上。
  
  2、盗窃标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如果某人因盗窃罪被判处罚款,罚款金额则应当在盗窃数额的两倍以下。如果无法计算盗窃金额或盗窃金额,则处以1000元至10万元之间的罚款。盗窃医院的救命钱,处罚较重
  
  3、对于盗窃公共或私人财产的行为,虽然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忏悔、偿还,并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不参与分赃,或收的财物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的理解等轻微情况,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确有必要但是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4、盗窃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产,取得原谅的,一般不视为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从宽处理。
  
  盗窃刑事案件处罚规定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款]
  
  (一)如果犯罪金额超过1000元且低于1500元,则基本刑罚为罚款;如果犯罪数额超过1500元且低于2000元,则基准处罚为管制;一年内盗窃或公共场所偷窃高于三次的,在盗窃案件中,基准刑罚是监禁;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的,盗窃价值为二千元,原判六个月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罪330元,监禁增加一个月;
  
  (三)盗窃财物满800元,并且有下列情形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基本刑罚为6个月监禁,在其他情况下,每增加一种情况,刑期应增加6个月:
  
  1、以破坏性手段进行盗窃,造成公共或私人财产损失;
  
  2、盗窃残疾人、老人或者丧失工作能力的人的财产;
  
  3、造成严重后果或有其他不良情况。
  
  (四)盗窃发票由于骗税的,以一年有期徒刑为准,每增加六张发票加一个月有期徒刑;五十张发票的,以六个月有期徒刑为底线、八张发票加一个月有期徒刑;少于50张发票,基本处罚是拘留、管制或罚款。
  
  第一百一十六条[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盗窃一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公私财物的,盗窃一万元,处三年有期徒刑,每增加犯罪金额七百元,增加一个月以上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有期徒刑,视情节轻重,从重处罚:
  
  (一)犯罪集团的主要人员或者在共同犯罪中有严重阴谋的主犯;
  
  (二)盗窃金融机构的;
  
  (三)犯罪危害严重的;
  
  (四)累犯、盗窃八千元的;
  
  (五)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盗窃抢救,抢救,防洪,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项,造成严重后果;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八)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因此,你现在应该知道什么是刑事盗窃案件的立案标准。不是每个被偷的人都可以立案,但你不能让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因此,当我们遭遇盗窃损失时,只要20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而具体的盗窃处罚则是根据盗窃的严重程度和盗窃的数额而定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拘传虽然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当中的一种,但这种措施是力度最小的,通常是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那么法律规定的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根据《刑...


·犯强奸罪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体现在很多方面,其中便包括对强奸罪的设立。强奸罪是针对男性的犯罪,其犯罪主体是特定的对象。根据法律的规定,犯强奸罪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犯强奸罪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强奸罪的刑事处罚如下: 1...


·在刑法中毒品犯罪没有未遂犯吗
      一、在刑法中毒品犯罪没有未遂犯吗? 是否属于犯罪未遂,要根据所涉犯罪的既遂标准来判断,比如说运输毒品罪,只要毒品装车上路,即构成此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阶段能拘留吗?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阶段能拘留吗?是可以拘留的;预备犯罪,是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如果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被拘留的,一般最长不得超过37天。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


·有组织犯罪与集群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有组织犯罪与集群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有组织犯罪与集群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有组织犯罪与集群犯罪的区别是有组织犯罪并非一定是群集犯罪。《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


·犯罪分子被逮捕后能要求其赔偿损失吗
      可以。刑事案件中可以请求赔偿的只限于犯罪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被害人身体伤害而形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如:造成伤亡过程中抢救、医疗费用、死亡补偿费、伤残费、误工费等,由此可看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着明显的国家公权救济。也就是说,他不同于其他民、商事纠纷。当犯罪人因其犯罪行为造成被...


·生产假药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假药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诉法解释强制措施包括哪些种类
      在刑事案件当中所采用的一些强制措施并不在于犯罪嫌疑人当时是否配合,因为本身就是为了能够让整个诉讼活动顺利的进行下去,基本上强制措施都是关乎于涉及到普通民众的人身自由的。而下面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刑诉法解释强制措施的种类主要就是包括取保候审,逮捕,监视居住等方法。 一、刑诉法解释...


·死缓如何减刑,减刑由哪个部门决定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如果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其实都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是死缓。然而对于死缓犯要根据在缓刑期间的表现作出下一步的处理,若表现良好或有立功的话,那么就是会对其进行减刑的。具体来说死缓如何减刑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死缓如何减刑 ...


·盗伐林木罪是非法占有目的
      在我国,随着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生活中对一些比较常识的问题,您应该都是比较清楚的。比如说我国的森林资源是不允许私人进行伐木的,或者别人的私有树林,也是不允许进行私自占有的。对于这一点在我国的法规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盗伐林木罪是非法占有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 盗伐林木罪是...


·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
      在我国如果行为人有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的话,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法院是一定会提起诉讼,对当事人进行判决的。一般来说,法院在当庭宣判以后会给当事人出具一份判决书,当事人在接到判决书以后,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下文中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