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抚养费可以减少支付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后抚养费可以减少支付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离婚支付孩子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职责。但是,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必须以父母有经济能力为条件,正因为如此,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费的时候,常常依据以下因素确定孩子抚养费数额: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也就是说,如果孩子的实际需求减少了,或者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变弱的话,那么要求减少孩子的抚养费就是正当的。毕竟,如果父母连自己都养活不了了,还怎么养活孩子呢?因此,父母可以要求减少孩子抚养费。二、什么情况下可以降低抚养费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在其离婚后,仍需要依法承担子女必要的抚养费。但抚养费的实际给付需要以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为条件。如果给付方本身无力维持其生活,即使他应负义务,也无法实际履行义务。为此,在实际履行义务、给付子女抚养费时,应当根据其经济能力对其抚养费的负担予以减少或者中止给付,而对有经济能力的另一方适当增加其负担的抚养费数额。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减少或者中止其给付:(一)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二)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三)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综上所述,即使在离婚的时候已经确定了抚养费的数额,但之后因为客观原因发生了改变,比如孩子的需求减少、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比较困难收入减少,这些情况下降低之前说好的抚养费数额,其实就是理所当然的。但要是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无故要求降低抚养费,这样做显然就会损害到孩子的利益。
  
  
  


·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虽说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小孩的抚养权做出处理,但就算现在抚养权是属于其中一方的,但在之后的日子里面,如果符合了规定的条件,也是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那究竟夫妻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申请变更抚养权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夫...


·夫妻离婚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夫妻一旦离婚,就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处理。而要是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处理的话,则就只能通过法院判决了。那么此时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离婚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怎么判孩子?这在我国...


·起诉父亲不拿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夫妻离婚后只有一方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在抚养权协商完成分配之后,需要处理的问题就是另一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根据男方的经济情况定期给于孩子一定的抚养费,但是后续可能会出现对方不给于抚养费的情况,对不给抚养费问题的处理其实很多人都是不了解的,不知道法律方面有哪些相关的依据可以使用,...


·夫妻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办?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不仅意味着家庭的破裂,也意味着财产的分割等一系列问题,关于财产的分割一般是有夫妻自主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如果夫妻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办呢?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一、离婚争夺抚养权的取证技巧有哪些?
      一、离婚争夺抚养权的取证技巧有哪些? 1、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其次,双方父...


·新婚姻法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其实在生活当中,出轨是导致很多夫妻离婚的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尽管说每个人都会有审美疲劳的时期,但是无论如何对于已婚人士来说,出轨都是对婚姻关系的极度不负责任,并且出轨很有可能会导致自己的家庭破裂。下文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民法典出轨离婚2017财产怎么分割? 一、民法典出轨离婚财...


·重婚罪自首如何判刑,自首如何认定?
      我们知道,构成重婚罪是要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但是如果构成重婚罪后,犯罪分子心生悔意,主动去公安机关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判刑了?关于重婚罪自首如何判刑,请看我们下文讲解。 一、重婚罪自首如何判刑 我国《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过错方怎么分割?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过错方怎么分割?对于夫妻离婚系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观点,一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直接裁判有过错方少分财产,二是不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平均分割共同财产。因夫妻一方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平均分割。根据《民法...


·离婚协议书什么情况下有效?
      离婚协议书什么情况下有效? 一、离婚协议书什么情况下有效? 离婚协议中需要写明结婚登记日期、登记机关及离婚原因,并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约定清楚。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的内部约定,经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


·商家提高口罩价格犯法吗?
      商家提高口罩价格犯法吗?属于犯法行为,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提供保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印发《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其中提到,广大经营者要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广大群众可以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


·离婚男方拒绝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男方拒绝抚养权怎么办? 可以变更抚养权,并重新分割财产,并要求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