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书无偿使用是指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书无偿使用是指什么
  
  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书无偿使用是指房屋提供方和房屋使用方在友好自愿的基础上就关于房屋无偿使用事宜上协商一致的情况。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二、房屋租赁的注意事项
  
  1、低价虚假广告要注意
  
  当租房者通过报纸、网站等信息渠道看到所刊登的房屋租价明显低于其正常市场价格时就要引起注意了。因为这些虚假信息有可能是某些不法中介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此为诱饵骗取租房者上当的一种手段。?
  
  2、房东个人情况查仔细
  
  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如果是房东本人出面签约时,最好查看其房产证与身份证;如果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身份。此外,对于租房时可能遇到的“二房东”问题,租房者应验明该“二房东”在其租赁期间是否有权利将此房屋转租并让其出示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3、承租房屋家电、家具清点好
  
  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时一定要清点好房屋内部设施如家电、家具等,并且在看房时检查一下家电的正常运作情况,家具的完好程度等,然后将其一一列入到清单内。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时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后,家用电器等发生毛病维修时与房主产生矛盾,责任划分不清。
  
  4、认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房者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面所规定的条款,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租赁用途、租赁期限、修缮责任、变更与解除合同、签订转租、违约责任等条款,租赁双方要协商一致,以免在日后租房过程中产生争执,引发不必要的烦恼。
  
  5、物业杂费等合同附件写清楚
  
  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房屋押金问题看明白
  
  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7、根据自身条件谋求合适房屋
  
  旺季租赁,租客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合适的房屋。因此,租客在租房时不应单一的寻求工作地点周边的房屋,也可根据自身需求,特别是在租金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要交通便利,上下班时间不长,距离远一些的房屋也应列入选择租赁范围之内。
  
  每年都有大量的学生毕业,找工作以及房屋的租赁就非常重要的。在找工作之前,需要一个可以落脚的地点,根据租赁的房屋范围进行工作找寻,不仅仅能节省上班的时间,同时也能节省交通费。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注意相关事项,避免纠纷的发生。
  
  


·一、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不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买的房子认定为个人财产,即使复婚也不能转变了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


·他项权利抵押证和房产证什么关系?
      他项权利抵押证和房产证什么关系? 一、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证抵押的区别 房子除了用来住人之外,还可以用于抵押获取周转资金。不过和房产有关的证书的功能有所不同,在用于抵押方面时也会有一些区别。那么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证抵押的区别是什么呢? (一)房屋他项权证和房产证是什么关系 ...


·借名购房的法律关系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之规定,及《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一般认为,不动产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


·门面租房协议书范本
      合同是一个比较有效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的一个方法和手段,因此,我们在进行出租门面的时候,是要签订门面租房协议书的。那么,门面租房协议书的撰写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一个门面租房协议书范本,供您进行参考。 门面租房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


·上海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是什么?
      在上海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是多少在上海打拼的人梦寐以求的事,房价随着时间的增长也一直居高不下,上海的房价更是让大多数人望而却步,渴望着国家调整政策使房价降温,国家也在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来缓解购房压力,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在上海首次购房优惠政策。 ? 一、上海购首套房条件  所谓的“首...


·按揭贷款买房, 如果退房怎么办
      按揭贷款买房, 如果退房怎么办从法律角度讲,退房实际上是购房者作为购房一方当事人,行使其解除权的表现,因此肯定是可以的。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两者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所以对购房者的解约权并没有任何妨碍。购房者向银行贷款与向亲戚朋友...


·杭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有什么
      杭州公租房申请的条件包括:如果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


·在实践中,购房者买房不能操之过急,要按程序
      在实践中,购房者买房不能操之过急,要按程序购买。那购房者究竟应该怎样买房呢?买房时,您除了要付购房款以外,还要缴纳相关的税费,比如:房产税等。当然,在法律上,也有些房屋是不用缴纳房产税的,那在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免交房产税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应该怎样买房 商...


·房屋租赁纠纷在哪个法院起诉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
      房屋租赁纠纷在哪个法院起诉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 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民事诉讼法》第25条则就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作出了...


·新婚姻法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结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


·在买房的时候
      在买房的时候,因为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而此时就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税费。但同时我们也发现,即使针对面积差不多的房子,实际当事人承担的税费数额也是相距甚远。其实在计算买房税费数额的时候,除了要考虑到面积外,同时也要看房子的实际情况。我国对新房和二手房的税费要求不一样。那究竟买房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