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遗产继承中,有的时候可能是遗嘱继承,有的确实代位继承、转继承等等,不同的继承,当然发生的条件不同,那么这其中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转继承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二、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也就是说,转继承的条件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还有转继承的份额只能是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转继承人范围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实践中,转继承的发生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如果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就不能按照转继承来继承遗产。具体关于转继承的条件,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一般转继承是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


·一、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对双方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那么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看有无遗嘱,且遗嘱明确规定遗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


·哪些人有权继承死者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
      哪些人有权继承死者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


·如何起诉独吞遗产应该怎样解决
      如何起诉独吞遗产应该怎样解决递交案件证据和诉讼书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提供相关证据:首先要证明系争财源产是父母所留遗产;第二,证明兄弟明知道该遗产的存在,且在分配遗产时涉嫌隐瞒;根据《民法典》,所有继承人均有继承权。依据上述证据提起诉讼。对于遗产的继承,首先需要确权,就是...


·放弃继承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放弃继承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继承人不得以转让继承权为条件放弃继承。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应当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


·奶奶的财产孙子有继承吗?
      奶奶的财产孙子有继承吗?奶奶的财产孙子有继承,首先要看爷爷奶奶生前有没有立遗嘱,如果说,就要以遗嘱为准(如果对此遗嘱有异议,可以跟立遗嘱人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调解,调解和协商无效的,还可以诉讼解决。)否则就进入法定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孙子是可以代位继承的。《民法典》...


·前妻的儿子能继承遗产吗?
      一、前妻的儿子能继承遗产吗?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对丈夫的财产有继承权。但是对继母的财产没有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


·一、法院遗嘱继承诉讼费怎么收取?
      一、法院遗嘱继承诉讼费怎么收取?按照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决定。第一种、超过一万元的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1:1累计缴纳,按照2%缴纳。第二种、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需要按照5%交纳诉讼费。第三种、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无遗嘱遗产继承时效是多久?
      一、无遗嘱遗产继承时效是多久?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遗产继承没有时间限制。继承开始后,遗产分配完毕前,继承人都有权要求依法获得分配。但超过法定期限的,当事人不能再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处理,只能自行协商处理。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


·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


·继子女取得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
      继子女继承遗产的首要条件是什么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积极条件(1)继子女受继父母...


·离婚可以分对方继承的财产吗
      离婚可以分对方继承的财产吗 一、离婚可以分对方继承的财产吗 1、如果对方是在结婚之前继承的财产,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2、如果是对方在结婚之后继承的财产,也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