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专利权人是指一个人享有某项专利的所有权和持有权,无论是单独的个体还是企业单位,都可以作为合法的专利权人存在。专利权人并不一定是一开始就获得专利权的原始人,即使不是专利的发明创造者,也可以是在后续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专利权,这样也能享有专利的合法权益。专利权人一旦被合法规定确认下来,也是依法享有法律上规定的各种权利,其主要的权利整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许可权。指的是专利权人可以把自己的专利使用权移交给别人,也就是说,在专利权人可以自由把自己的专利赋予别人去进行使用,一般来讲都是要签订一定的许可协议或者合同,以书面同意的形式将专利所拥有的技术或价值供给他人使用。在获得许可证明之后,其他人也能合法使用专利,而到底是有偿许可还是无偿许可则是由专利权人自己和被许可方自行进行协定的;二、独占权。也就是这项专利是专利权人发明或继承而来的,专利权人就拥有独自占有此项专利的权利,其中包括将专利进行重新改造,各种途径的使用以及外卖出售等形式,其他的个体包括企业单位、机构组织都不能在专利权人没有许可的条件下使用专利,更加不能去制造和售卖专利从中获得利润;不过这种一般是指个人或者私人单位的专利,假如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发明的专利,并且该专利对国家发展和社会利益是有比较大的关联的,那在国务院的批准之下,其他的政府单位或者被特殊制定的组织是可以应用此项专利,并且可以在限制的范围内进行推广,而由此获得的报酬和利润,还是归专利权人所有的,支付单位一般来讲是执行此专利使用权的单位。三、转让权。专利权人是可以把专利权卖给其他人,或者是通过赠送和担保抵押的方式进行投资,作为一种担保物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而另一种方式则是继承上的转让,也就是说,专利权人在去世之后,该专利的权利就会自动转移给专利权人的合法继承者,这是从法律继承关系上的一种转让。而不管是哪一种方式的转让,都必须填写好书面合同作为凭证,并且向有关的专利部门进行一定程序的登记,这样才是合法和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人虽然享有专利的各项权利,但专利申请的期限也是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来讲,实用性类型的专利通常是有10年的期限,而发明创造型的专利则是20年左右,假如申请的期限满了之后,专利权人的权利也就不再受到保护了。也就是说,这项专利将可以流通到公共场所进行使用,也可以被商业单位销售和购买,在期限没满之前,专利权人也能通过书面合同协议的形式提前将专利权放弃或转让。
  
  
  


·可以对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减缓吗
      可以对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减缓吗 一、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可迟交吗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缴纳申请维持费的,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个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授予专利权当年...


·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审核会过嘛
      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审核会过嘛?商标被注销被他人注册不会审核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中明确注明,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防止商标抢注的三个诀窍1、市场未动...


·在我国著作权如何取得?
      在我国著作权如何取得我国著作权采用自动取得原则,著作权自动取得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著作权的自动取得,以作品创作完成的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也就是说,只有作品创作完成后,作者才能取得和行使著作权,才能对抗第三人...


·浙江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钱
      浙江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钱近些年来,浙江省为了促进本省经济发展,鼓励更多的个人、企业加入到专利发明的道路中来。这些个人或者企业,他们在有了一些新发明之后通常都会申请专利,但是专利又分为哪些类型,不同类型的专利申请所需的费用及时间不同又是多少呢?这时候就需要了解申请专利的相关信息了。...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注册的流程是什么? 权利人如果向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需要准备以下文件:专利请求书、专利请求书中应当要有基本的信息,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实用新型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的相关信息。 专利说明书、实用新型专利的说明书应当对实用新型做出清楚...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


·商标申请权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申请权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申请注册商标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有些公民可能个人设计出了一个商标以后,如果有幸被市场当中的某些商家相中了,那么可能会将商标的申请权直接转让给该公司,同时也就意味着实际上就是将商标的所有权利直接转让给了对方的。所以当事人也一定要知道商标申请权转...


·对著作权侵权进行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多久
      著作权对于任何从事写作行业的公民还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当然这还涉及到了知识产权的问题。该公民对于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是属于连续的或者是正在继续的一个状态的话,那么这个公民的违法行为应该从他的行为终止的那一天起开始计算。侵权复制别人的产品并且依然在发行的,会被为是这个违法的行为依旧在继续...


·商标侵权申请无效商标宣告怎么进行?
      商标侵权申请无效商标宣告怎么进行?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


·商标未注册但已经用的商标被别人抢注怎么办?
      商标未注册但已经用的商标被别人抢注怎么办? 一、商标未注册但已经用的商标被别人抢注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