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手机短信的欠条有效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对于这种通过手机短信建立的借条,只要满足一些条件就可以算是有效:1.需要是出借人同意这种方式,如果不同意的话,就应该采用书面形式;2.必须是出借人自己所编辑的内容,才可有效;3.必须是由出借人自己亲自发出的,才可有效;4.发送此条短信的手机号必须是归借款人所有的;5.这条短信没有经过出借人的修改;满足了以上的条件,此条借款短信就可以生效,如果担心的话,可以申请一下公证,公证之后就具有证据效力。对于欠条上面没有标明还款期限,这种借条的还款方式要另外来说,也就是在借款人开具欠条的时候,出借人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应该立刻向法院主张权利,简要的说就是,如果没有标明还款期限的欠条的话,那么就是从出具欠条的同时开始计算。书写的时候是要注意些事项的,这些是很重要的。第一个是,借钱的手续是要齐全的,就算是双方的关系再要好,借钱的时候也是要打欠条的。第二个是,要注意出借人的身份问题,第三个是,语音描述的问题,打欠条的时候,不能写多音字或者多义字,意思要表述明确,借款约定的数字金额要用大写的数字表示。还有就是利息的问题,收利息是可以的,但是不能超过银行利息的四倍,要不然超出的那一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最后一个是时间上的问题,一定要注明还款日期和打欠条的时间,写欠条的时间一定要精准到年月日,还款时间的话,一定要准确,不能模糊,如:一段时间之后换过或是一年后还款,这些都是不行的,最后也准确到年月日。
  
  
  


·债务重组是什么,具体有什么方式
      债务重组是什么,具体有什么方式 一、债务重组是什么?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


·怎样查找债务人的财产
      怎样查找债务人的财产 一、怎样查找债务人的财产 查找、掌握借款人、担保人等债务人的财产,尤其是有效资产(既债务人所拥有的能够变现用以偿还到期债务的资产)是诉讼清收活动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决定诉讼成效的最关键因素之一。掌握和控制了债务人的有效资产就意味着掌握了诉讼的主动权,是迫...


·长期欠钱不还借款怎么办?
      长期欠钱不还借款怎么办?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


·社保局赔偿款多久到账?
      设备厂工人在操作车床的时候,如果不慎受伤,应当及时就诊。在伤情稳定后,向厂子提出工伤认定。拿到认定书后,工人可以向社保局提出赔偿申请,一般来说,工伤赔偿项目中社保局承担的比较多。那么,社保局赔偿款多久到账?下面我们来跟随我们了解下。一、社保局赔偿款多久到账?整体而言,与其问社保工...


·法院罚没款管理是如何处理的?
      法院罚没款管理是如何处理的?法院罚没款管理的处理方法是:财政非税财务,集中汇缴财政的收入。罚没款,主要是指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通常我们习惯性的叫罚没款。比如交通违规时,交警开出的罚单,需要缴纳的款项,就属于罚没款。...


·借条上借款期限一年是什么意思?
      借条上借款期限一年是什么意思?借条上借款期限一年是指还款期限是一年后。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


·讨债技巧—以逸待劳催款兵法
      

“以逸待劳”,此兵法乃出自《孙子、军争篇》。其日:“故三军可夺气,将军可夺心。是故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故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  

用以逸待劳兵法催款清欠关键是想办法让债务人处于一种困难局面,让其坐卧不安,使其能最终权衡出如不清偿债务...


·借款利息偿还的方式有几种
      借款利息偿还的方式有几种 一、借款利息偿还的方式有几种 实践中,一些民间借贷纠纷对欠款偿还时并未约定是先偿还本金,还是先偿还利息。对此,在有息民间借款合同中,按期支付利息是债务人的主要义务,是债权人的主要权利。 支付利息的期限一般由双方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


·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一、合伙债务应该如何清偿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谓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各个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是以其出资额为限,而是以其自有财产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合...


·担保责任是否算是夫妻共同债务
      担保责任是否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


·合同债权的特点有哪些?
      1. 合同债权是请求权;合同关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在债务人支付之前,债权人不能直接控制该物的支付或者债务人的支付行为。也不允许直接控制债务人的人身。合同要求达到你自己的目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合同索赔就是索赔。然而,合同索赔和索赔是不一样的概念,因为从索赔的角度来看,除了合同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