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签订合同是双方都会对一些条款、事项进行协商,力求可以达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许多事项都是双方需要严格遵守的,比如合同履行期限就是一种,谁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就是违约,需要受到惩罚。那么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二、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
  《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作了如下规定:(一)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二)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1、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三) 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四)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以上就是我们对“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问题的回答。合同的履行期限只要有规定就会产生效力。双方都需要严格得遵守,并且需要在这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否则合约的另一方有权对这种违约行为提出赔偿要求。这种对于合同履行期限的要求也是合同上的一大陷阱,需要签订的人员仔细研读后再签订。


·《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中国政府在制定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的时候,考虑到了一些可能会发生的特殊情况,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制定了很多保护条例来防止用人单位恶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那么《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


·液化气购销合同的范本怎么写?
      液化气购销合同的范本怎么写? 一、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 液化石油气购销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及品质: 现甲方以¥7元/立方米的价格向乙方供应,如有价格变化需要调整,甲方必...


·合同违约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合同违约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1、违约金与定金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二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张。当事人应主张对自己最有利的一个,但前提就是合同里对定金及违约金有明确的约定。合同的约定是当事人主张这两项赔偿的前提。需注意的是违约金的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


·没有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没有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合同约定买卖不破租赁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约定买卖不破租赁法律是怎样规定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2、《合同法》第229条...


·对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怎么办
      对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怎么办 一、对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怎么办? 对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可采取如下办法应对: 1、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 2、如果不想与对方合作,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3、必要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如果希望对方履行合同,可以通过媒体曝...


·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合同
      遗赠扶养协议是附条件的合同吗?遗赠扶养协议不是附条件的合同,遗赠扶养协议与附条件赠与的主要区别有:1、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条件的履行与否完全取决于赠与人与相对人的意愿,相对人即使不履行条件的内容,法律也不能强制执行,相反,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从签订协议的那一刻起,就承担被扶...


·和别人签合同我想毁约违约金过高应该怎么起诉
      和别人签合同我想毁约违约金过高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


·引发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问题有哪些
      引发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问题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货物运输现象越来越多,法院在处理货物运输这类纠纷时候,一般会根据货物运输的履行、约定等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引发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问题有哪些?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希望能帮助到您。一、无资质承运人合同效力问题现代货物运输主...


·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为了防止因为债务人的财产的不当减少而使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危害时就会设置合同保全以保护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就会行使撤销权,合同保全撤销权的行使要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下面为您介绍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一、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


·约定不明确的合同条款的履行
      合同的约定,应当有明确、具体的可行性标准,但是在实际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往往有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条款,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歧义而发生合同争议纠纷和诉讼纠纷,在实践中,对这类约定不明的合同条款,原则上应按《合同法》第62条规定的方式履行: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