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证驾驶撞人判刑多少年?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说到无证驾驶撞人判刑多少年的问题,那么首先就要确实无证家属撞死人的行为构成的是《刑法》中的哪条罪,然后才能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构成什么罪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并且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死亡的话,那么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二、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刑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个月;
  
  (一)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死亡三人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1)死亡二人;
  
  (2)重伤五人;
  
  (3)重伤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
  
  (二)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六人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个月;
  
  (三)负事故同等责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四)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两条的规定。
  
  【自首轻处的特别规则】
  
  交通肇事未逃逸自首的,轻处15%;逃逸后自首的,轻处10%。
  
  原来,法律规定无证驾驶撞死人构成的是交通肇事罪,而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对肇事者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如果有逃逸情节的话,那么对肇事者的处罚就会重一些。


·我国是不是判盗窃缓刑啊
      盗窃罪的定罪量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


·生产和销售假药如何量刑?
      生产和销售假药如何量刑? 一、生产和销售假药如何量刑?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


·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被判处罚金,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


·无证驾驶拘留多少天出来?
      无证驾驶拘留多少天出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此,无证驾驶如果被处以拘留,拘留天数为十五天...


·窝藏罪辩护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由当事人自己书写吗?
      一、窝藏罪辩护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由当事人自己书写吗? 窝藏罪辩护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由当事人自己书写,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中的规定来看,犯窝藏、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


·犯罪形态分类都有什么?
      现阶段我国法律越来越完善,对于相应的犯罪类型也规定的越来越清晰明了,对于不同的犯罪类型最后的处罚结果截然不同,但是很多人对于犯罪类型这方面的相关法律并不清楚。那么犯罪形态分类都有什么?下面我将就犯罪形态分类都有什么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犯罪形态分类都有什么? 犯罪的形态分...


·我国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包括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回避主体包括哪些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


·打架被拘留后还需要赔偿吗
      打架拘留后还用赔偿,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当事人都是需要承担的。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


·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情况有哪些?
      不构成危险驾驶罪,宣告无罪情况有哪些?危险驾驶未发生交通事故的,也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只要存在危险驾驶行为,一般即可构成危险驾驶罪,而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只是影响犯罪的定罪及量刑。如醉驾,只要存在醉驾行为,就构成犯罪,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只是判断醉驾是构成危险驾驶罪还是...


·非公有制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贪念使得很多人在得到某些重要职务的时候就会内心膨胀,甚至会使用自己所拥有的权力去做违法的事情,而能做出这些犯法行为的人不仅可能是在行政部门有一官半职的人,还频繁出现在民间的非公有制企业高层领导之中。那么,非公有制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一、非公有制职务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


·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
      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 证据的分类是比较多的,常见的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不管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呢?刑事证据的分类都有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