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手后同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虽然男女共同生活在了一起,而对外也是以夫妻名义示人,但毕竟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那此时就不能认定为合法的夫妻。而在同居关系下双方分手之后,也会涉及到对同居期间财产、债务的一个分割处理。那么此时同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同居期间和婚姻存续期间不一样,不存在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那么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及债务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时该《意见》第十一条也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主要是认定如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看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同居期间所负的债务,是指双方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以及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等需要所负的债务。同居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属共同债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所负的债务,属于双方经营的,以双方共同财产承担责任的,也属于双方共同债务。综合上文的内容介绍,我们了解到了同居期间债务怎么处理。由于此时不属于夫妻关系,因而在对债务进行处理的时候,自然与对夫妻债务的处理就不太一样。其中如果是为共同生活而所负的债务,可以按照共同债务来处理,自然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也要双方来承担。
  
  
  


·邮政方式算不算债权转让通知
      邮政方式算不算债权转让通知邮政方式书面通知算,但是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因为邮寄送达,即使有回执证明,但回执仅能证明收件人曾经收到过发件人的邮件,并不能证明送达邮件中的具体内容,更有甚者,有的债务人更是恶意拒签邮件,所以很难达到送达的目的。1、书面通知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采用何...


·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如何办理?
      正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借贷如何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当事人是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18-70; 2、当事人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在现工作的单位已满3-6个月; 3、当事人为企业白领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当事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信用卡及贷款还...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有借条
      遇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有借条?1、协商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2、申请调解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


·欠钱不还起诉后还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后还不还怎么办?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债务人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债务人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


·借五万块钱要写借条吗?
      借五万块钱要写借条吗?借五万块钱的借条可写也可不写,具体是否需要书写由双方协商后确定。若是要写,需要在借条之中包含以下的内容:(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别人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跑了,那么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


·拖欠抚养费前夫不给怎么办?
      拖欠抚养费前夫不给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一、投保人去世后保险理赔款是不是遗产?
      一、投保人去世后保险理赔款是不是遗产? 保险理赔款是不是遗产的这个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


·贷款纠纷中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纠纷中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


·夫妻离异信用卡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夫妻离异信用卡债务是共同债务吗?信用卡债务不一定是共同债务,信用卡消费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说明是个人债务的,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但现实情况中,个人开通信用卡而对方毫不知情的情况很多,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难免草率。《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


·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起诉具体程序是什么?
      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起诉具体程序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当他人欠钱不还的时候,债权人是可以起诉让法院来强制欠款人还钱的,但是很多时候由于各种原因,起诉人手中往往没有欠条,那么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具体流程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以下是的详细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 一、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