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设赌场罪是否有数额标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开设赌场罪是否有数额标准
  
  我们发现很多关系到财产方面的犯罪,其实都是对具体的数额有要求的,此时不管是定罪还是处罚,基本上都离不开财物的数额。那对于开设赌场罪是否有数额标准呢?而要是认定构成此罪的话,又应该如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开设赌场罪是否有数额标准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第四十四条[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二、开设赌场罪如何处罚
  
  (一)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
  
  2、赌资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3、参赌人数累计20人以上不满100人的;
  
  4、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5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或者获利累计5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5、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6、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
  
  2、赌资数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
  
  3、参赌人数累计100人以上的;
  
  4、开设赌场者给参赌者提供赌资累计100万元以上,或者获利累计10万元以上的;
  
  5、招揽未成年人赌博的;
  
  6、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相信大家对这个问题已经没有多大的疑问吧。不仅是赌博罪,对于开设赌场罪其实我国也是有数额方面的要求,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情节要求的话,则此时就不能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
  
  


·关于诈骗罪的报案材料需要有哪些?
      关于诈骗罪的报案材料需要有哪些?可以口头报案,但是为了事情能顺利解决,最好准备好书面材料,包括:控告信。要写清楚事情发生的经过和具体内容,可能的话,再写上你认为构成犯罪的理由;尽可能全面的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资料,有真的最好,是假的也要尽量提供,也许有线索在里面;相关证据:合同、...


·在我国数罪并罚最高23年吗?
      现在,犯罪分子在被判刑并执行完之前有罪未判或又犯了新罪,这样就会导致数罪并罚,但我国法律在数罪并罚方面有一个最高期限,很多人对这个也存在疑惑,所以在我国数罪并罚最高23年吗,可以通过下面的内容了解一下。 一、数罪并罚最高23年吗? 1、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2...


·强奸罪关多少年?强奸罪有什么特点?
      强奸罪关多少年?强奸罪有什么特点? 我国死刑罪名中就包括了强奸罪,可见强奸罪给受害人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世界上各个国家对于强奸罪都是严厉打击的,在量刑上,强奸罪也较其他刑罚更重一点。那强奸罪关多少年?强奸罪有哪些特点?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


·团伙盗窃罪20万 ,从犯判刑多久?
      在一些治安条件差的地区,盗窃犯罪是威胁老百姓财产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目前大部分盗窃活动都是有组织的,属于团伙作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会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移送给检察院,由其发起公诉。法院会根据参与程度和涉案金额,对团伙成员作出判罚,那么团伙盗窃罪20万 ,从犯判刑多久?下面我们一...


·刑事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二、构成要件规定内容是...


·信用卡诈骗罪刑期是如何规定的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信用卡在消费领域的突出优点,向银行申领信用卡的人数不断增多,与此相同时持卡人滥用银行信用的犯罪也呈上升趋势。那么,法律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是什么意思呢?此时对信用卡诈骗罪刑期又是如何规定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数罪并罚能否判缓刑,数罪并罚执行期该怎么确定
      一般犯罪分子在犯有多项罪名,其每一项都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会进行数罪并罚。那此时数罪并罚能否判缓刑呢?而现实中,这个数罪并罚的执行期又该怎么确定才好?相信这是您都比较关注的内容,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数罪并罚能否判缓刑 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按照数罪...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期限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期限是否有明确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移送管辖期限法律上并无明确的规定,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情形是:(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的情形1、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


·滥伐林木罪犯罪类型是什么?
      森林是大自然赐予我们的财富,是极其宝贵的资源,需要您来共同保护。滥伐林木罪,侵犯了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滥伐、盗伐林木,否则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滥伐林木罪犯罪类型是什么呢?跟随我们来学习一下吧! 一、滥伐林木罪是什么? 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


·贩毒查不清数量否可以定罪?
      贩毒查不清数量否可以定罪? 一、贩毒查不清数量否可以定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一、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1、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