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时候大家在买房的时候总是会遇到房产个税谁交的问题,那么房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很多时候您在买房的时候总是会遇到房产个税谁交的问题,那么房产个税倒是是应该谁缴纳呢?缴纳的标准又是什么?对此呢,的我们特地的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以供您更加了解关于房产个税方面的知识。
   一、房产个税征收对象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个人持有住宅的不用交纳房产税,只有将房屋作为办公营业厂地使用时,就需要交纳的税费,按规定是应该由房屋持有人交纳,
  2、和房东签定租赁合同时,如果未明确房产税的义务缴税人时,应该有房屋所有人缴纳房产税。
   二、房产个税的相关规定
  根据最新国家政策(国五条)规定:20%的个人所得税由卖方承担,不得转嫁给买方。
  但是,且不论实际成交中由谁来支付这部分个人所得税,单从学理上来讲,除非极端情况,这一部分个人所得税,应该由购房者和卖房者共同承担,至于各自承担的比例,则取决于购房者的需求价格弹性和售房者的供给价格弹性。
  加征20%的个人所得税,一般会增加售房者的成本,使得房地产市场的供给曲线发生改变,向左移动,从而产生新的更高的均衡价格,更低的均衡成交量。而在这新的均衡成交金额中,有一部分即为被政府征去的个税。
  1、这部分个税会怎样被购房者和售房者分担呢?购房者的需求价格弹性越低,即房屋的需求曲线越陡峭,换言之,也就是购房者的议价能力越弱,则购房者承担较大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反之则反是。售房者的供给价格弹性越低,即房屋的供给曲线越陡峭,换言之,也就是售房者的议价能力越弱,则售房者承担较大比例的个人所得税。反之则反是。而极端的情况则是,要么需求曲线完全缺乏弹性,购房者丧失议价能力,承担所有的个人所得税,要么供给曲线完全缺乏弹性,售房者丧失议价能力,承担所有的个人所得税。总而言之,购房者或售房者所承担的个税比例,实际上是取决于双方的议价能力:谁的议价能力更强,谁承担的个税则更少。对于京沪深穗等一线城市和热门的二线城市,售房者的议价能力强,则购房者承担更多比例的个税;对于供给较为充足的三四线城市,购房者的议价能力强,则售房者承担更多比例的个税。
  2、总而言之一句话,如果确定个税到底谁承担?肯定是买方无疑,理由:如果房屋产生个人所得税费,业主会把税费加在房价上,一起卖给买方,卖方只是把税费转嫁到房价上面,到头来,不管房价还是税费,所产生的成本全部由买方承担了,一句话,羊毛出在羊身上。
   房产个税谁交,综上所述,房产个税乃是由买方承担的,而且除非极少数的情况下才是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买房本就是一件大事,而房产个税的也是其中重中之重。若是以上的房产个税缴纳以及相关规定您还是不太理解,


·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处理的?
      行车上路,最担心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为对方以及自身带来巨大损失,所以有车的朋友们都会为车辆进行投保。那么,如果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处理的呢?为此,的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分...


·交通肇事逃逸未自首是怎样处罚的
      交通肇事逃逸未自首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未自首的处罚,是按照现有的相关条例进行从重处罚。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


·严重的醉驾行为会做吊销驾驶证处罚,没有驾驶证就无法开车了,所
      严重的醉驾行为会做吊销驾驶证处罚,没有驾驶证就无法开车了,所以就会有人重新去考驾驶证。当事人被处罚后,案件信息录入公安系统,这样就会有案底了,无论人在哪里,都可以查得到。有的人有醉驾前科,因为计划出国,担心无法出国,所以,醉驾移民可以吗,醉驾处罚流程是怎样的?请看下文。 一、醉...


·寻衅滋事罪被逮捕后,要求交罚金,违法吗?
      如果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后,公安机关往往会对其进行逮捕,以便后期检察院提起公诉,有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还会让犯罪嫌疑人交纳一定的罚金。很多人就有疑问,交罚金的行为违法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一下。 一、寻衅滋事被逮捕交罚金,违法吗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


·一、怎样对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法解释?
      一、怎样对醉酒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法解释?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1-6个月,取得受害人谅解,对量刑有影响。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


·首先明确一下交通事故工伤的定义
      首先明确一下交通事故工伤的定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应是在公司上下班规定的时间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应该是上下班必经路线上; 2、发生的交通事故起本人无责任或者不是承担主要责任一方; 3、发生的交通事故...


·一、醉驾同车朋友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醉驾同车朋友需要承担责任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酒驾处罚对象就是违法者,并没把同桌者、同饮者作为“共犯”来处罚。 二、醉酒驾驶的法律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


·判缓刑给法院交罚金吗?
      判缓刑给法院交罚金吗?判缓刑并不需要给法院交罚金,罚金与缓刑无关,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二、罚金的适用方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1.单科式《...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本内容是什么?
      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本内容是什么? 现在社会随着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富裕,很多人都有经济能力购买属于自己的小轿车,轿车多了,那么就意味着停车位也必须要增加很多情况下,停车位不足够的话,需要租赁他人的停车位,这个时候需要写一份租赁协议,那么。车位租赁协议书范本内容是什么? 一、车位租赁...


·车险事故处理流程具体是什么
      车险事故处理流程具体是什么1、请立即拨打我公司报案电话或通过传真等方式向报下公司报案,保险公司理赔服务人员将向您询问出险情况,协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续理赔处理流程并指导您拨打报警电话,紧急情况下请您先拨打报警电话。2、保险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