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到期双方继续履行受法律保护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合同到期双方继续履行受法律保护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合同”的规定。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具体到你的情况,正在存在的劳动关系有法律保护;但以后的合同要看你或对方是否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其中一方提出终止的,即行终止。对于有期限的合同来说,当有效期届满时,合同自然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对此我国合同法第91条明确规定了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七种情形。合同终止后,双方之间是否会产生新的权利义务关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达成新的协议,或是否另有新的行为发生。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既未采书面形式,又未采口头形式,而是以自己的行为向对方作出要约表示,且已履行主要义务,而对方接受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6条,双方行为当然构成合同行为,这也就是法学上所谓的默示合同。 至于该合同成立的时间,即在对方表示接受之时,也就是说,接受方对供货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数量、价款、履行方式、履行时间、履行地点等均无异议,并以其行为直接或间接表示愿意接受或使用的,那么,该合同即告成立,并生效。至于该合同的内容,可从双方各自的行为中推出或者法律已作明确规定,但这绝非是原合同内容的继续,因为原合同早已归于消灭,此时的合同是双方以默示方式达成的新合同,只不过行为在前,而承诺在后。即便是合同法针对租赁合同所作的规定,即第236条,也是如此。应当注意的是,在合同生效之前,绝不可套用合同法第61条和62条的规定,因为那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合同。 假如这个新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下一次仍未以语言或文字达成新协议,而仍旧以默示方式建约,那么在双方之间又会成立一个崭新的合同,其内容如前所述,仍以各自新行为或依交易习惯或由法律定之。 但假如这个新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未曾以任何方式达成新契约,一方仍以默示方式在原条件未变或对原条件进行变更的情况下提出要约请求,但对方未置可否,即便要约方已履行主要义务,根据合同法第13条的规定,合同仍不成立,因为这缺乏对方的承诺行为。也就是说,如果接受方对供货方履行的义务提出异议或新的要求,那么合同将不成立,根据合同法,这种行为的性质是接受方向对方发出反要约,合同的成立和生效需等待供货方答复。看完上面的资料,我们了解到合同到期后是否收到法律保护。如果是两个人都想按照原来的合同继续履行的话,为了保险起见,最好签订新的合同。毕竟这不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可以避免以后很多纠纷。
  
  
  


·工伤伤残鉴定2023年具体的标准是怎样的?
      员工工人在工作中因环境比如长期的化学污染或者是高危等因素,很容易在工作中造成受工伤。员工在受工伤之后,往往都需要去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从而可以去索取工伤损失和赔偿。只有对员工受伤程度做了准确的判断和鉴定,才能可以判断可以拿到多少赔偿。那么关于工伤伤残鉴定2018具体的标准是什么? ...


·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为入职当天就会签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签订的,必须在一定期限内签订,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会收取一定费用。签订时要仔细阅读,确认内容是否包括必要的工时、薪酬、保险等。有疑问可咨询的专业律师。一、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


·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入职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吗? 可以;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交通也是越来越便利,但是由于工程的不合格带来的危险也越来越多,那么一条公路在正式运行之前除了正规的施工之外,在这段过程中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在跟着我们一起来大概了解一下吧。 一、开工前 1、审查工程分包 ...


·端午节上班有没有三倍工资?
      许多人在端午节假期上班时,对端午节上班有没有三倍工资存在疑问。这时,您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了这些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您知道了解这些知识就会知道端午节上班是有三倍工资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国家相关规定。一、相关国家法律规定《劳动法》第四十...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


·工地摔伤不算工伤该怎么赔偿
      工地摔伤不算工伤该怎么赔偿 一、工地摔伤不算工伤该怎么赔偿? 工地摔伤赔偿,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地摔伤赔偿的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退休返聘人员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退休返聘人员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退休返聘人员肇事逃逸如何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②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


·主动离职公司需要补偿员工吗?
      主动离职公司需要补偿员工吗? 员工主动离职且公司没有过错的是不需要给予补偿的,但是需要支付与实际工作时间相对应的工资。 用人单位具有法定过错,劳动者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形式: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


·工作受伤调解获赔后,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1.职工受伤后与雇佣单位就赔偿事宜私下达成调解协议,其获得的民事损害赔偿金额可能低于工伤保险赔偿金额。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仅以职工签订调解协议并领取损害赔偿款为由,不再进行工伤认定,可能损害职工的法定权利。 2.职工在认定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后,若通过调解...


·企业雇佣童工处罚谁?
      在我国,雇佣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即为雇佣童工。未成年人成人童工,首先是父母监护不到位,允许孩子去当童工,其次为孩子介绍工作的职业介绍中心也为未成年人当童工提供了工作机会,最后,企业不顾法律的规定雇佣童工,雇佣童工涉及到了企业、父母和职业介绍所,那企业雇佣童工处罚谁?我们来了解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