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醉驾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驾有下列情形之一,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小区通行道路适用醉驾
  
  据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认定问题;二是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三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数罪并罚、适用罚金刑等有关定罪量刑的规定;四是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收集证据、采取强制措施等有关程序的规定。
  
  《意见》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有关负责人强调:“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亦属于"道路"范围,在此醉驾也构成危险驾驶罪。”
  
  呼气前饮酒难逃认定
  
  《意见》规定,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有关负责人说,《意见》对逃避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的行为作了特殊规定。一是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已达到《意见》规定的醉酒标准,却在抽取血样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二是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的,以其饮酒后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是否醉酒的依据。
  
  醉驾可以取保候审
  
  《意见》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此外,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八种从重处罚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在道路上开着车,醉驾酒驾是很危险的事情,悲剧总是因为这些人的不在意,以为没什么事最终酿成的,醉驾酒驾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就属于酒驾,大于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驾。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出现交通事故该怎么办
      当今社会交通事故频发,世界上每年因交通事故而致死致残的悲剧发生了不少。其中有不少都是因为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处理得当所导致的。那么,如果出现交通事故该怎么办才好呢?如果有造成人员伤残,那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怎么做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些问题。 一、出现交通事故该怎么办 ...


·交通事故的时效问题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


·车刮擦算不算交通肇事逃逸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往往会在驾驶车辆的时候发生一些交通事故。车辆刮擦就是其中的一类,我们在接触这类事件时,有时可能一些原因离开现场,这类情况不算逃逸行为,只要时候到交警处理这类事件,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就可以了。不算。接受交警处理。可以提出承担全责,但避免认定肇事逃逸。到交警队说明...


·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拒绝车险理赔
      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拒绝车险理赔 一、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拒绝车险理赔 在保险公司为消费者出具的理赔免责条例中,除了临时牌照过期拒赔外,还有七种情况车险拒赔。 (一)驾驶员所持驾驶证已过有效期,但未按规定进行审验,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二...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定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定的? 误工费就会按受害者的收入来进行确定而对于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


·2023年酒后驾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2023年酒后驾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酒后驾车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


·个体户五险一金怎么交
      一、个体户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 ? 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1、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2、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3、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 4、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


·企业股权变更要交税吗
      企业股权变更主要表现为股权的投资转让,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股权的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照其股权转让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以转让股权的收入减去原值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其缴纳的税率适用于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企业以原价转让的股权的话,那么则不需要缴纳企...


·如果车被砸了保险赔吗?
      如果车被砸了保险赔吗? 一、如果车被砸了保险赔吗? 如果车是全保的,而你不是打架斗殴,保险公司肯定要赔的 1、车子被砸坏了保险公司赔偿与否要看是否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责任险,也要看车子被砸的原因是什么来决定。若事故原因属于所投险种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会给予补偿。若不是,保险公...


·交通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为多久
      一、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交通事故纠纷属于民事案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身体收到伤害要求赔偿时,诉讼时效为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一、交通事故停车费和拖车费由哪方出对方全责?
      一、交通事故停车费和拖车费由哪方出对方全责? 交通事故停车费和拖车费应当是由行政机关负担。这与责任的承担并不存在着直接关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解答如下: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