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便等着开发商交付房屋了。开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便等着开发商交付房屋了。开发商应该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来交付房屋。此外,交付房屋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具体来说,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有哪些呢?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有哪些
  
  1、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开发商与买受人选择“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这一交付条件,争议最大之处就是竣工验收完成的时间,即开发商凭什么资料才能证明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程序为:
  
  (1)该工程必须符合《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5条件规定的条件,即工程完工,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提出相应报告;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工程款支付完毕;专项验收(规划、消防、环保)完成等等。
  
  (2)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将验收时间、地点等验收事项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从法律层面上分析,竣工验收不以《竣工备案表》取得为标志,但是并不意味着开发商未取得《竣工备案表》即可交付商品房,从前文分析来看,取得《竣工备案表》系法定交付条件之一,除非排除适用,否则仍然应适用该法定条件。
  
  2、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进行综合验收。其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规划、消防、人防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拆迁方案的落实情况;物业管理落实情况。
  
  二、购房者验收房屋的流程
  
  验收房屋的流程一般包括如下程序:
  
  1、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向购房人交发《入住通知书》或通知购房人到约定地点领取通知书,购房人按约定时间持《入住通知书》到现场收楼部或物业管理处联系收楼事宜。
  
  2、检查开发商是否具备应出具的各类文件。购房人携带入住资料和入住费用办理入住手续。
  
  3、检查入住房屋是否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在入住前向开发商提出,重新核对。
  
  4、核实面积误差。如有疑问及时提出,要求开发商给予解答。
  
  5、由买受人与开发商、物业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在验房单上注明,对于主体结构应在入住时向开发商提出,情况严重的应要求开发商处理完毕后再入住;非结构问题应和开发商共同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承诺维修期限。
  
  6、对应配备的设施验收清点,逐项检验水、电、暖、气等设备的完好和使用状况,如有破损和短缺的应在验房单上注明并要求开发商确认更换的时间。
  
  7、验收合格的,买受人应在验房单上签字认可;验收不合格的,应将不合格的项目在验收单上注明,暂不办理入住手续,与开发商协商确定再次验收的时间。
  
  8、与开发商签订关于面积的结算协议,确认房屋面积的总价,多退少补。
  
  9、领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与《住宅使用说明书》,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缴纳相关费用。
  
  10、领取房屋钥匙和相关的管理规定。
  
  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有哪些?这在上文中有详细的答案。购房者在验收房屋时,要注意查看房屋的质量、面积等方面是否符合购房合同中的约定,还要注意审查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无证驾驶不交罚金有什么后果?
      无证驾驶不交罚金有什么后果?《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 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经被处罚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第一百九十二条 被处罚人未在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


·撞车赔不起怎么办
      撞车赔不起怎么办 :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可以拖着有钱在赔偿。二、交通事故财产赔偿的范围:1、直接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很多肇事者为了逃避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会选择逃逸,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逃逸会对肇事者加重处罚。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逃逸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十分重要,那么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请您跟随我们一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股权转让是否要交个税?
      股权转让是否要交个税?在企业股权转让的过程中,当事人除了注意企业需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股东个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那么股权转让是否要交个税?如果需要,应该怎么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呢?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


·交通事故误工费有5年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有5年吗 没有五年的。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


·交通事故赔偿对方主责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对方主责赔偿怎么办 (1)、如果说这个机动的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是要负全部的责任的,那么他要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2)、如果是这个机动车的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是要负主要的责任的,那么他就得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3)、如果是这个机动车的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是得...


·合作社股东转让交地税的流程是怎样的?
      合作社股东转让交地税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合作社股东转让交地税的流程是怎样的? 合作社股东转让交地税需要遵守纳税申报→整理材料→纳税的流程,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能在什么时间内提出?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会对事故的过程进行调查,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并在十日之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对认定书表示不服的,可以提出复核。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能在什么时间内提出?我们将在以下内容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能在什么时间内...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应交多少钱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应交多少钱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双方本着最大程度有...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在证券交易场所上进行交易,可以缓解公司资金不足的问题,对于民事主体,在此种场所之上,进行交易,都是有保障的,不同地区的交易规则是不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是如何规定的呢?对于那些不满足交易规定的公司,是不能在此种场所中交...


·上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上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