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墓大盗判刑的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盗墓大盗判刑的标准是什么?《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外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3)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4)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二、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的法律上是没有盗墓罪的认定的,涉及到盗墓行为,一般可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来进行处理,对有关量刑标准的认定一般是由涉案金额的多少来认定。另外,如果因盗掘行为造成国家的经济财产损失,或者重要文物损失的,还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诽谤犯罪报案流程是怎样的?
      一、诽谤犯罪报案流程是怎样的?侮辱、诽谤是亲告罪,需要当事人到法院提起自诉,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可以到派出所报案,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要是你觉得需要报案的话,到事发地所在的派出所或者在事发地拨打110报警都可以,民警在初步了解之后再做出是否立案的...


·持刀抢劫和空拳罪名一样吗
       一、持刀抢劫和空拳罪名一样吗? 一样,都属于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


·寻衅滋事得到对方谅解还会被判刑吗?
      寻衅滋事得到对方谅解还会被判刑吗? 寻衅滋事是指肇事者由于个人原因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肆意损害公共设施,造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的行为。肇事者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情节严重者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但是,如果寻衅滋事得到对方谅解,还会被判刑吗?我们根据...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一、刑法假冒伪劣产品罪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


·醉驾两个月拘役时间的依据是什么?
      醉驾两个月拘役时间的依据是什么? 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最高量刑是6个月拘役。但是,醉酒驾车又酿成了其他的危害后果,侵害了不特定群体的利益,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高利转贷罪能不能取保?
      一、高利转贷罪能不能取保?高利转贷罪是可以取保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


·哪些情况下刑事案件可以申诉
      一、哪些情况下刑事案件可以申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


·法院在什么条件下判拘役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在什么条件下判拘役的条件是什么?(1)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等。(2)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


·非法经营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量刑标准是什么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


·传染病毒种扩散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传染病毒种扩散罪的定义是怎样的?实践中,许多犯罪类型并不为人所熟知,其中就包括了传染病毒种扩散罪。传染病毒种扩散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如造成一定范围内动物的死亡或造成人员的疾病与死亡等等。那传染病毒种扩散罪的定义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传染病...


·浙江省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现在社会上的骗子越来越多了,诈骗是非常的可恶的,但是你们知道浙江省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吗?你们可能还不是特别的了解这方面的法律,下面我们您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法律,我们一起来看看浙江省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