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需伤者签字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需伤者签字吗?
  
  一般是需要的,因为伤者签字才代表理赔的数值是真实的,也代表肇事者履行了理赔义务。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人伤理赔程序
  
  (一)登记客户信息(被保险人和伤者的姓名,电话,车牌号)。
  
  (二)询问。
  
  1、询问对方是否为客户,是否报案认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已经查勘定损。
  
  2、询问客户是否在其他柜台理赔。
  
  3、询问客户是否有车损,车辆是否修理结束,车辆定损后修理结束方能处理人伤。
  
  4、询问客户伤者是否治疗结束,治疗结束方能理赔。
  
  5、询问客户是否为被保险人本人,若为代理,需提供相关的授权。
  
  (三)填单证。
  
  让客户填写必要单证(索赔申请书,赔款通知书,注意代理理赔的需要被保险人签字或者盖章)
  
  (四)打印代抄单。
  
  核查保单,打印报案记录代抄单、车辆损失确认单,同时让客户自己算清各种费用数额。
  
  (五)收件。
  
  被保险人提供:
  
  1、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分摊,特别注意车损的理算。
  
  2、索赔申请书,客户没有填写的,让客户自己填好,需要盖章的让客户回公司对“被保险人”处盖章,同时要客户填写赔款通知书四联单。
  
  3、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身份证,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肇事者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
  
  4、驾驶员的驾驶证正副本(注意A、B照需体检回执),行驶证正副本(注意审核日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收取被保险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5、营运车辆的营运证,出租车司机的服务证。
  
  6、人调协议。
  
  7、赔偿凭证或者收条。
  
  8、本车车损发票(注意保险险种和责任划分)。
  
  9、 拖停费发票(本车需证明必须拖车)。
  
  10、 肇事者本人受伤的,病历,医疗发票,报告单,住院清单。
  
  伤者提供:
  
  1、病历。
  
  2、医疗发票。
  
  3、住院清单。
  
  4、出院小结。
  
  5、拍片子报告单。
  
  6、护理证明(医嘱和护工证明或者亲属的误工证明)。
  
  7、误工证明(医嘱和病假条,扣减证明,工资单,完税证明)。
  
  8、交通费发票。
  
  (六)核查。
  
  1、医疗费审核(取暖费,陪护床,挂号费,材料费扣除,床位费不超于35元,放射费扣减20%,医保范围外的药品扣除)。
  
  2、误工费:严格审核受害人户口,及工作证明,扣减证明。
  
  3、护理费:住院期间40元/天,出院以后25元/天。软组织挫伤无需护理,其他骨折情形参照三期标准和医院的诊断证明确定护理期限。(重点审查护理证明:雇佣护工的,提供护工证明,按当地护工标准赔偿;家属护理的,需提供家属的误工证明,按照护工标准赔偿,护理人员不能超过2人。)。
  
  4、营养费:软组织挫伤无营养费。骨折以上病情,住院期间营养费10元/天。
  
  5、住院伙补:住院清单的伙食补助要从医疗费中扣除,按照18元/天赔偿。
  
  6、伤残鉴定报告(鉴定费用不予承担,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承担,伤残鉴定重点审查行为能力,参照客观标准非主观标准)。
  
  7、住宿费(死亡案件才有住宿费,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8、交通费:严格审核看病时间相对应,严格审核是否有出租车连号情形。
  
  9、车损数额(重点审核,注意保险险种、不计免赔率、事故责任划分)。
  
  (七)出具调解协议书。
  
  1、原则上款项只能打给被保险人。
  
  2、需要被保险人和伤者分别打款时,需要特别注意。要在调解协议中特别注明。
  
  3、被保险人是单位的,需要打到单位账户,否则由单位出具划款说明书,并盖公章。
  
  (八)写结案报告(写明数额扣减的公式,及调解难点)。
  
  (九)及时上系统查询理赔是否划账。
  
  要知道,保险公司在支付了赔偿款之后就已经完成了应尽的义务,为了避免以后再给保险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要求伤者在理赔单上签字这也是很正常的。对于交通事故当中的伤者而言,只要自己确实已经拿到了符合实际情况的赔偿款,核对无误的情况下也应该签字。
  
  


·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怎么维权?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很多业主并不能处理好这个问题,最好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那么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怎么维权?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业主怎么维权? 1、集体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一般派能说会道的业务人...


·企业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收?
      企业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收?许多企业有时候会出现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股东行使股权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是股权转让最常用而普遍的方式。股权的只有转让,也成为了现代公司制度成功的表现之一,那么企业股权转让要交哪些税收?这个问题是我们首先要了解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详细的...


·走错车道怎么处罚2023
      走错车道怎么处罚1,普通道路,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200以下,一般是100元,不记分;2,逆行,罚款200以下,一般是200元,记3分;3,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罚款200元以下,记6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以下,记3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申请书可以由受害者自己写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申请书可以由受害者自己写吗? 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申请书可以由受害者自己写,保险公司报销的医疗费主要是医院开具的治疗费用,建议尽可能在缴费时收集医院开具的证明。如果擅自住院或者是购买治疗无关的药物是不包括在赔偿责任范围内的。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住宿费
      按照规定,住宿费的发生也是交通事故非常可能带来的后果,应当给予赔偿。但您知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住宿费具体是如何赔偿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住宿费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


·一、构成醉驾撞车什么处罚?
      一、构成醉驾撞车什么处罚?司机醉驾撞车的处罚主要是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一般是负全责,看具体情况而定(如对方存在逆行、闯红灯等违规情况除外),主要依据...


·赌博车子被扣怎么处理
      赌博汽车被扣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车辆,同时,因赌博所欠的债也不用偿还。除非经过法定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扣押、扣留他人的车辆等财产,因此,因赌博扣他人汽车的行为是违法的。因扣车引起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因此,被扣车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归还被扣车辆。建议在起诉之前先申...


·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随着车辆的增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也逐年的在递增。为了稳定社会治安,让广大群众有一个良好的道路运行环境,国家出台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新办法的出台也是为了使法律更加贴近人们的生活,很多人可能会问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到底是什么呢?下面给您简单介...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饮酒驾驶及醉酒驾驶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饮酒驾驶及醉酒驾驶的规定 1、饮酒驾驶 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2)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3)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他项权交银行后下款期限是多少
      对于他项权利的概念解答,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以及对于他项权交银行后下款期限等问题,那么什么是他项权利?其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应?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他项权交银行后下款,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有关内容。 一、他项权交银行后下款期限是多少 他项权交银行后下款般银行办理了抵押...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的规定?
      一、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的规定有哪些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为违约金的起算点,即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之次日开始计算违约金。这里存在三种情况:1、如果出卖人尚不具备交房条件而提前交付房屋,买受人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