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男的要付多少抚养费父母离婚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男的要付多少抚养费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1)子女的实际需要;(2)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3)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二、在搞清楚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离婚男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如果是属于协议离婚,并且包含抚养费的内容,那么男方在支付抚养费的时候,是需要综合孩子生活当地的消费水平,以及结合自己自身的经济收入,将自己月工资按照20%-30%的比例,支付这笔抚养费的。
  
  
  


·法院对离婚财产的执行怎么办
      对于与离婚的夫妻双方,若对于夫妻关系夫妻双方可以在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存在纠纷,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确定财产属于夫妻双方个共同所有,且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分割的,一般会判处强制执行,根据司法实践,法院对离婚财产的执行怎么办? 一、离婚后还能起诉分割...


·家庭矛盾轻伤二级如何处理?
      家庭矛盾轻伤二级如何处理?家庭矛盾轻伤二级将会按照受害人的实际的损失来进行赔偿,刑事方面将承担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有期徒刑判决。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


·起诉非婚生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
      一、起诉非婚生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


·重婚和离婚是一起告吗?
      重婚和离婚是一起告吗?重婚和离婚是可以一起告的;对于重婚者仍然有权提出离婚,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只是如果对方掌握了重婚的证据,可能对重婚者不利,判离婚是肯定的,但重婚者可能少分或分不到共同财产,对方还可能要求追究刑事责任。二、认定重婚罪满足什么条件1、重婚罪...


·我们知道国家法律中有规定
      我们知道国家法律中有规定,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认定为工伤,从而享受工伤待遇的。那要是当事人无证驾驶发生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个问题吧。 一、无证驾驶发生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在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实行的无过...


·夫妻中有一方失踪怎么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夫妻中有一方失踪怎么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一般可以采取以下两个途径解决离婚事宜: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


·广西结婚彩礼要多少,属于违法吗?
      广西结婚彩礼要多少,属于违法吗我国法律并未对彩礼数额作出具体规定,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解除婚约时主张索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离婚时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那就会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损害,而此时为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很有必要知道应该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样才能减少自己的损失。那具体来说应该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法律保护弱者,对转...


·协议离婚后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协议离婚后可以要回抚养权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付给?
      很多夫妻认为在离婚的时候只需要就夫妻共同的财产、债务作出了处理就行,但其实要是家庭有尚未成年的子女,那此时也是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其中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一般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付给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如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