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环境质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随着工业程度的不断提高,生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环境质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但是随着工业程度的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如何治理环境污染,成为一大难题。在这里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新环境保护法中治理环境污染的方法。
  
  1、加强监督管理
  
  新环境保护法强化监督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法律规定:“
  
    《环境保护法》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在政府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方面,针对当前环境设施不依法正常运行、监测记录不准确等比较突出的问题,新法增加了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
  
  在上级政府机关对下级政府机关的监督方面,加强了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的责任。同时,增加规定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并规定了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或工作人员工作监督的责任。
  
  2、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新法增加规定公民应当采用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同时,增加规定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3、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
  
  新环境保护法完善了环境监测制度。
  
  新法通过规范制度来保障监测数据和环境质量评价的统一,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统一规划设置监测网络,建立监测数据共享机制;监测机构应当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新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新法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我们在上文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治理环境污染的几种方法,环境污染的治理要从树立环境保护意识,落实环境污染责任,加强惩治等等方面入手。随着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对于如何治理环境污染,政府和人民都有了自己的想法。


·工伤是否有误工费
      工伤是否有误工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的项目不包括误工费,但有一般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


·没有去工作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生效吗
      没有去工作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生效吗?签了劳动合同没有去工作的情况下违约金条款通常是不生效的,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仅限于以下两种: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一、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1、进行工伤治疗; 2、委托律师全程代理; 3、申请工伤认定; 4、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鉴定); 5、确定赔偿项目及赔偿数额; 6、进行工伤保险理赔; 7、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二、工伤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在当今时代,许多企业和公司为了更好的自己员工的工作能力,在员工的工资架构上会加上绩效工资,也就是说员工为单位创造的价值越多,那么这个员工拿到的工资就越多。一般来说绩效工资是由用人单位自己来决定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工伤职工去什么地方申请工伤鉴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鉴定,只是工伤职工要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职工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劳动鉴定机...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质证
          1.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什么叫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
      什么叫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建设方拿到项目后,应该精心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只有通过质量验收,经鉴定合格的,才能交付使用。工程质量验收也是工程建设周期中一个重要环节,那么,什么叫工程质量验收呢?下面我们跟随我们...


·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要注意什么?
      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要注意什么?股权转让的流程中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是为了获得法律上的确认,达到股权变更的最终目的,还可以避免日后就手续不全等所引发的很多矛盾纠纷和法律问题。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去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变更手续时注意要履行完善的文件流程手续,即双方需要在股权...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追责如何进行?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追责如何进行?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存在多种分包转包的方式,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引发工程质量事故之后的责任追究与认定也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因为,承包人与发包人或者转包人对于责任的承担能力不同,因此,明确追责主体有很大的作用。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路工程质...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试用期
      对试用期的确定,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前白纸黑字的写清楚,这样才能避免日后发生纠纷。但现实中,要是双方当事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才是又该如何确定试用期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讲解。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试用期第一种观点主张:试用期的期限是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关联的,由于未签订劳...


·工厂倒闭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厂倒闭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工厂倒闭赔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