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钱不还怎么办没欠条?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借钱不还怎么办没欠条?没有欠条的情况下对方借钱不还,要想办法取得双方存在借款关系的其他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借条是非常重要的债权凭证,属于书证,在很多情况下是借款关系存在的直接证据,但是借条不是证明借款关系的唯一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往来短信的内容、证人证言等证据形成证据链来证实借款关系存在。借钱不还侵害的是债权人的财产权利,《民法通则》第108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二、 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3、对方财产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称无力还钱,出借人可尽量摸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主要是房子、车、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线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结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由此可见,你是可以依据转账凭证起诉你的朋友,若他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转账记录系双方之前的其他债务纠纷,则将认定你们之间的借贷法律关系。借钱没有欠条的情况下,并不是没有办法追回欠款的,可以从事实上面证明对方向自己借钱进行认定,涉及到可能需要证据包括留下的录像文件或者其它声音文件和笔迹鉴定等,都是有效的证明文件,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存在相关证据文件的,司法机关是可以根据相关证据进行认定的。
  
  
  


·逼迫别人写借条是否有效力
      逼迫别人写借条是否有效力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逼迫人在解除逼迫、威胁后,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陈述被逼迫写下借条的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也为日后法院对被逼迫所写借条的合法性、真实性留下可贵的证...


·社会抚养费,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叫“超生罚款”,后来改为“
      社会抚养费,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叫“超生罚款”,后来改为“计划外生育费”,再后来经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文统一为“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在行政执行上,具有强制性和补偿性。征收后会有票据,以至于有存单面对相应调查。有些人缴费后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遗失,那么会有什么影响呢。 社会...


·是借支,还是借贷?
      某医疗装备公司与马某签订劳动合同书,医疗装备公司聘请马某为黑龙江区经理,代理公司在黑龙江省的销售业务。该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还对劳动报酬、工作职责等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因医疗装备公司为拓展市场销售业务需要,马某向公司申请借支居间服务费用,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条...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范本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范本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概括转让? 债权债务概括移让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 债权债务概括转让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


·恶意拖欠货款会坐牢吗
      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坐牢。但是,如果经法院判决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有可能被判刑坐牢。若只是民间借贷纠纷不会坐牢。欠钱不还引发的纠纷属于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因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的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


·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需要补偿吗?
      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需要补偿吗?并不需要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程序 1、选择管辖法院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


·债权转注册资本协议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债权转注册资本协议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债权转注册资本协议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


·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
      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国家是允许民间借贷存在的,但也作出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借款就存在不还的风险,协商解决不了,只有走法律途径。那么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多久? 民间借贷起诉时间是借贷合同约定还款日期之日起...


·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的具体条款有哪些
      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的具体条款有哪些? 在众多的民事和刑事诉讼案件中,总会出现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为了避免此种情况,需要事先充分了解相关的规定。那么,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的具体条款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诉讼时效民法总则中的具体条款有...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协议转移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协议转移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协议转移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协议转移?? 一、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