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公然毁坏怎么认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公然毁坏怎么认定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公然毁坏怎么认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公然毁坏的认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5000元以上损失、多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其他严重情节的,将会被以刑法275条追究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罚金。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因此,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了“最低门槛”即5000元,但是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对“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作出统一的明确规定。各地地方法院、检察院作出了一些相应的规定。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毁坏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
  
  (2)动机和手段恶劣的;
  
  (3)毁坏财物后嫁祸于人的。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多次毁坏公私财物的;
  
  (2)给生产经营造成重大损失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的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实施故意毁损的行为,其会受到处罚一般都是根据其行为的性质,以及造成的损害程度来加以确定的,若是公然毁损,一般都是比较恶劣的行为,此时不仅会被要求恢复原状,同时还会被责令支付罚金,对于造成其他的主体人身侵害的,还需要支付医疗费。
  
  


·信用卡诈骗罪是怎么立案的
      一、信用卡诈骗罪是怎么立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成立累犯还适用缓刑吗?
      成立累犯还适用缓刑吗关于累犯是不是可以适用缓刑的问题,我们需要先来看一看什么是累犯。我们一般说的累犯就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法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又因为故意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我们知道,衡量量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人身危险性,人身危险性主要是通过是否...


·一般犯罪中止还是犯罪吗
      一般犯罪中止还是犯罪吗犯罪中止也是构成犯罪的,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二、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1.时间条件: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实行阶段。(1)犯罪既遂以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只能算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不能成立犯罪中...


·法律规定批捕后公布后多久判刑?
      一、法律规定批捕后公布后多久判刑?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


·判3年有期徒刑可以监外执行吗?
      判3年有期徒刑可以监外执行吗?符合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


·被判缓刑的人有什么影响?
      有的罪犯虽然被判缓刑,看有暂时不用执行刑罚,但此时也不代表就一定不会执行,此时要看在缓刑考验期内具体的表现如何,要是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也是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刑罚的。另外对于被判缓刑的人来讲也有一定的影响,那通常被判缓刑的人有什么影响?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被判缓刑的人有什...


·组织领导传销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什么?
      组织领导传销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什么?对符合本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1、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2、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


·对于教唆犯刑法规定什么处罚?
      对于教唆犯刑法规定什么处罚?对于教唆犯刑法规定处罚将会按照具体的犯罪的罪名的教唆犯罪进行处罚,这是属于一种共同犯罪。《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


·抢劫罪中的胁迫手段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进行抢劫的过程中,一般要求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达到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目的,这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构成此罪。但对于抢劫罪中的胁迫手段,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多次抢劫”指什么“多次抢劫”,立法没有明确,...


·是否要收取刑事案件打官司费用
      是否要收取刑事案件打官司费用 打官司聘请律师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但律师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况且,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不同,自然打官司所需要的费用也是不同的。今天,网站的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刑事案件打官司费用是怎样的。 首先,在刑事诉讼中不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