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金钱赔偿
  
  所谓金钱赔偿,即将受害人的各项损失计算成金额,以金额折抵受损害人的损失。无论是对财产损失,还是对精神损害、人身损害的赔偿,都可以采用金钱赔偿形式。
  
  国家赔偿法把金钱赔偿规定为主要原则,是由其本身的特点决定的。
  
  (1)金钱赔偿适用的范围非常广泛,几乎适用于任何损害的赔偿,无论是物质损害还是精神损害,也无论是对人身权或对财产权的损害,金钱赔偿都具有其他责任形式无法替代的优势。
  
  (2)金钱赔偿便于操作。金钱赔偿一般都有固定标准,便于实施,可以避免双方因标准不一达不成共识而难以实施的可能。正因为如此,金钱赔偿在国家赔偿方式中居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二)、返还财产
  
  所谓返还财产,是指国家机关将违法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返还财产只能适用于物质损害,尤其是在物品失去控制的情况下。返还财产一般是指原物。如果原物是特定化的种类物,可以以同种类的物品赔偿,当事人不同意的,只能金钱赔偿、不能采用返还财产的方式。在返还财产时,如果财产在失去控制期间有孳息物的,应一并返还。
  
  返还财产,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行政机关违法采用罚款、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剥夺相对人权利的一种制裁措施,当处罚行为被认为违法时,即应返还受害人的财产。
  
  2、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行政机关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是给行政机关对相对人课以义务的行为,当这种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时,便构成对当事人财产权的侵犯,行政机关应当返还征收的财物和摊派的费用。
  
  3、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违法适用罚金、没收、追缴等剥夺财产的措施。如人民法院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处以罚金。没收财产等刑事制裁措施,当上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的,原判的罚金、没收的财产应当返还。
  
  4、国家机关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措施。如果被侵害的财产尚未灭失,应当返还,造成损害的,还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采用返还财产这一赔偿方式,还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原财产还存在。如果原财产已经毁损或灭失,返还财产也就无从谈起。如果原物是经过特定化的种类物,例如是一台电视机,但该物已经被损坏,经受害人同意,可赔偿其另外一台价值相当的电视机,如果受害人不同意,则只能给予金钱赔偿。
  
  2、返还财产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返还财产是国家赔偿方式中的一种例外,只有在比金钱赔偿更便捷时才适用。如果原财产虽然存在,但被运往外地或下落需要查找时,则不如用金钱赔偿更为便捷。
  
  3、返还财产不影响公务的实施。如果原财产已经用于公务活动,返还财产将会影响到公务的实施,则不应以返还财产方式赔偿,而应以金钱赔偿。
  
  (三)、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指使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侵害相对人的财产或权利恢复到受损害前的形状、性能或状态的赔偿方式。恢复原状作为一种赔偿方式,在国家赔偿中的适用限制非常严格。因为恢复原状可能会牵扯国家工作人员过多的时间、精力,影响行政效率。只有在比金钱赔偿更便捷的情况下才适用此种方式。
  
  一般来说,通常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应当恢复原状;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3)有可能恢复原状且不违反其他法律规定。
  
  除上述三种赔偿方式外,国家赔偿法还明确规定了其他的赔偿方式。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并非所有侵犯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都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赔偿方式,其仅适用下列侵权行为:
  
  (1)行政机关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
  
  (2)行政机关非法拘留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
  
  (3)行使侦查、检察、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
  
  (4)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致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损害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国家赔偿一般是针对于因国家的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使公民受到了损害而所给的赔偿,我国的赔偿一般是会根据不同情况来给予不同方式的赔偿,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到公民的利益不受到损害,所以,犯了错就应该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办理结婚要注意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关系着男女的人身关系。而此时需要严格按照我国的规定来办理手续,否则的话是不能够领取结婚证的。那对于当事人来讲办理结婚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


·离婚时可以要求补偿的情况是什么
      b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


·一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要是离婚的话,此时会涉及到财产的分配,但对于很多人而言都不清楚这个离婚财产究竟是怎么分配的。需要注意,只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才会涉及到分配的问题。那到底一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般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


·婚后与父母财产分割是否有关?
      婚后与父母财产分割是否有关? 无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


·夫妻私下财产约定书面范本包括哪些内容夫妻私下财产
      夫妻私下财产约定书面范本包括哪些内容夫妻私下财产约定书面范本包括婚前财产范围、财产归属及婚后财产分配管理作出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婚姻法相关条款处...


·我国结婚不给彩礼合理吗?
      我国结婚不给彩礼合理吗 没有法律规定说一定要给彩礼。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


·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包括了哪些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包括了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


·离婚财产分割与逾期不支付的违约金怎么算?
      离婚容易引起纠纷的无非就是两个大问题,一个是子女的抚养,一个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先协商,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就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和子女的具体情况等等来进行离婚财产分割,但是如果已经判决的离婚财产分割逾期不支付就需要付违约金,那么离婚财产分割...


·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规则是什么?
      一、《民法典》中部分相关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


·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判离婚?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相比,所花费的时间、金钱都是比较多的。而对于很多人来讲,可能很想知道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判离婚。但其实针对不同的离婚案件,实际花费的时间是不同的,不过我们可以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大概了解一下其中的期限规定。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一般多久判...


·申请法院国家赔偿程序和情况是怎样
      我们都知道国家赔偿主要是一种由于行政机关人员在履行职权的过程中对其他公民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由该人员所在机关进行赔偿的赔偿方式。但是,很多人对于国家赔偿的具体程序和情况都比较模糊。那么,申请法院国家赔偿程序和情况是怎样?律师我们将为您在文中作详细解答哦。 一、申请法院国家赔偿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