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深圳暂缓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深圳暂缓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实行调查、审查和征收三分离制度,调查取证和征收应有不同工作人员负责,审查采用集体讨论形式。
  
  
  二、征收程序
  
  
  (一)立案调查。
  
  
  1、人口计生部门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应当予以立案,并填写《立案审批表》。《立案审批表》由领导签署同意立案意见后即为立案。
  
  
  2、立案后,立案部门应当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3、立案部门应当指定至少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负责调查取证工作。执法人员与被调查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4、执法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以下情况和证据:
  
  
  ⑴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婚育情况、户籍情况、户口性质、职业、收入情况等。
  
  
  ⑵子女的户籍申报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
  
  
  ⑶其他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音像资料等。
  
  
  5、询问笔录
  
  
  ⑴询问时应当制作询问笔录,介绍询问人身份,了解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及违法生育事实,并告知其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⑵询问笔录应当是两名或以上人员,记录人可以是询问人其中一人。询问人必须同时在询问笔录中签名。
  
  
  ⑶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阅读有困难的,应当向其宣读。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签字、盖章或以其他方式确认2016年深圳社会抚养费标准规定2016年深圳社会抚养费标准规定。被询问人拒绝签字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6、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制作《案件调查报告》,作出以下处理:
  
  
  ⑴认定违法生育事实不成立的,予以撤销案件。
  
  
  ⑵认定违法生育事实成立的,应当予以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调查报告》中必须明确违法生育行为时间及征收标准。
  
  
  (二)审查。
  
  
  1、立案部门应当对调查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征收金额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审查。
  
  
  2、审查必须采用集体讨论方式,如实出具审查意见后,报负责人审批。审查时对案件有争议的,应报区级人口计生部门。
  
  
  每个地方关于社会抚养费用征收都有各地的执行政策,毕竟每个地方的情况都存在着差异,所以这样做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深圳暂缓社会保险费用的相关规定,在这里都给大家列举了一下,比如说它有一定的征收程序,需要先进行立案调查,然后审查。
  
  
  
  


·争夺抚养权准备哪些材料
      争夺抚养权准备哪些材料?其实这是指夫妻离婚的时候,就还是抚养权进行争夺的,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这样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才会大一些。不少离婚夫妻拿到这样的问题都会很头疼,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争夺抚养权准备哪些材料 孩子抚养权,目前离婚案...


·婚外情证据收集的技巧
      婚外情俗称出轨,我国离婚案件中因婚外情离婚的占有很大一部分,所以才会流行“小三”这样的词汇。那么,为了证明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必须有证据,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婚外情证据收集的技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外情证据收集的技巧 1、固定易失的外遇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


·离婚案件是否可以上诉 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
      一般的案件在法官做出一审判决之后,要是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述。那实践中,离婚案件是否可以上诉呢?毕竟这是与当事人人身相关的事情,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是否可以上诉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诉状中应注明...


·夫妻双方一方死后财产怎么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
      夫妻双方一方死后财产怎么分配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全部归另一方所有,而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余的个人财产部分作为遗产进行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是什么诉讼?
      当代社会,对于普通的赔偿您都是比较清楚了解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损害了我们的利益,也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实际上您对于国家赔偿并不是特别的清楚。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是什么诉讼?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


·离婚时妻子可以分到什么财产
      离婚时妻子可以分到什么财产 可以分到夫妻的共同财产,分配原则按照(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给予补偿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具体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定获得。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


·父母离婚后抚养费给多久
      父母离婚后抚养费给多久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


·一、在我们国家结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一、在我们国家结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1、请柬 在选择请柬时,可以找一些比较有个性的请柬来吸引人的眼球。 2、签到簿 要提前准备签到簿和签到笔,若酒店有准备的话,婚礼当天提早找酒店领即可 3、酒水、饮料 在购买酒水、饮料时,要计算好桌数,比如:婚礼按20桌...


·妻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妻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会按照男女平等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去分配。夫妻双方打算结束婚姻关系时,就应该马上考虑离婚财产处理的问题,如果等到离婚诉讼判决后,再申请分割合法所得财产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在离婚前商量好财产处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现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有孩子离了婚的家庭
      现在我们身边也有很多有孩子离了婚的家庭,那么孩子的归属一直有争议,所以人们也就关注一个问题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判决书在国家法律中有何规定。我国民法通则中对此事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就为您整理了申请变更监护人的判决书有关资料。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根据法律规定婚内个人财产是怎样认定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都知道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有些情况下去的财产也是个人所有的财产,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婚内个人财产是怎样认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婚内个人财产的认定 所谓婚内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