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知识产权创立和保护措施有什么内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知识产权创立和保护措施有什么内容
  
  一、知识产权创立和保护措施有什么内容
  
  (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
  
  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
  
  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知识产权覆盖面很广,在签订合同或遇到纠纷时,有的情况下主张一项权利往往难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权益,这时需将几种权利综合起来行使,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1、公司在分析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域名等,应第一时间聘请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利益。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使用范围、期限、后续研发成果的分配等做详细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保护:
  
  虽然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均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但同时该条例第二十四条又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所以为更好地保护公司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公司应该将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从而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
  
  (2)专利技术的保护:
  
  在研发新技术前,要对相关技术进行查询,看别人是否已有这类技术,或它是否侵犯别人的专利权,避免盲目上项目。
  
  在决定研发后,应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规定在研究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归公司所有,技术人员离职时不得带走有关技术资料,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亦不得从事与原单位工作相同、近似或有竞争性的工作。建立档案,保证对技术上的进展有完整记录。
  
  在开发阶段完成后,聘请专利代理人开始申请专利。
  
  如果发现别人在后也申请了类似专利,应可利用公司的在先权利申请他人的这个专利无效。若发现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技术,应及时对侵权人、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规模、侵权所得或公司所受到的损失进行调查、取证。
  
  公司在与其他单位合作过程中,根据合作内容的不同,对所涉及的专利技术的使用及收费,应及时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3)商业秘密的保护:
  
  1.确定商业秘密
  
  首先通过分析企业成本与预期收益来确定商业秘密的类型,然后确定哪些商业秘密纳入保护范围,并以何种力度进行保护。
  
  2.采取系统有效的措施
  
  对于已经确定进行保护的商业秘密,建议分成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护:
  
  (1)将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分成几个部分,分别由不同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使企业中全面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数降至最低。
  
  (2)根据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将商业秘密分成不同等级,不同级别的员工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级也不同,使员工身上所附的保密义务也不尽相同。
  
  (3)对于技术信息价值维持时间较长的商业秘密,应对涉密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并与之签订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使之有较长时间的保密义务。反之,对于一些经营信息,特别是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的,除特别重要确有必要加以保存的,一般不需要对此进行专门约定保密义务。
  
  对于知识产权来说,我国在现有阶段鼓励社会创新的政策,也加强了这一方面的监管力度,对于现有的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是比以前有着更为规范的规章制度。并且当知识产权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也是会按照现有的市场估价,以及其隐藏的价值来进行计算的。
  
  


·如何认定商品商标突出使用
      如何认定商品商标突出使用 一、如何认定商品商标突出使用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采用同样或者相近的文字,并在商标是突出使用的,可以认定为侵害商标权的行为。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
      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 为了保护知识劳动成果不受他人盗用,需要申请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能够使申请人获得软件的使用权、开发权和获取收益权等。那么如何确保软件著作权的注册情况呢?如何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信息查询呢?今天我们为您带来详细解读。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


·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具体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具体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分析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之前,有必要了解著作权的含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不适应著作权法保护的包括什么
      不适应著作权法保护的包括什么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的要求是什么?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证据的要求是什么?商标注册人提供的证据应要求真实、有效、合法。注意因为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所以注册人在提交证据时需要证明近三年连续使用的证据,之前的都属于无效证据,即便提交也不会被国家商标局采纳。针对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申请的,建议商标注册人收到国家商标...


·商标续展后有效期延长多久?
      商标续展后有效期延长多久?商标有效期为10年,每次续展有效期也是10年。在期满的前12个月内就可以申请办理续展,如果有效期内未能办理,商标局会有6个月的宽展期,进入宽展期后商标局会额外加收费用的,所以一定要在有效期内续展。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殊不知...


·属于专利权特征的有哪些方面
      属于专利权特征的有哪些方面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


·哪些情况是发明专利申请驳回
      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


·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具体是什么
      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客体具体是什么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


·对著作权的官方解释是怎样的
      对著作权的官方解释是怎样的著作权是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它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著作财产权是无体财产权,是基于人类智慧所产生之权利,故属智慧财产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二、著作...


·被异议商标会承担侵权责任吗?
      被异议商标会承担侵权责任吗?1、被异议的商标不一定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判断。若是抢注商标造成的异议,那么由抢注的主体来承担相应的责任。2、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商标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