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怀孕起诉离婚多长时间能判下来?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怀孕起诉离婚多长时间能判下来?
  
  一、怀孕起诉离婚多长时间能判下来?
  
  怀孕起诉离婚一般6个月可以判下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女方怀孕男方能起诉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1年内(即哺乳期)、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如原审法院判决离婚未发现女方怀孕,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
  
  首先,女方“三期”离婚保护期限制男方提出离婚诉讼,还存在“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例外。同时不适用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
  
  其次, 女方“三期”离婚保护期只是限制由男方提出离婚诉讼,并不限制由女方提出离婚诉讼。
  
  再者,女方“三期”离婚保护期双方可以协议离婚。
  
  最后,女方违反计划生育的“三期”是否受离婚保护,民法典未加规定。但是《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女方有妊娠事实”、“须按照计划生育要求”。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2、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双方因感情不得分居满两年的。
  
  (4)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5)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6)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7)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久治不愈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起诉离婚宣判的时间和女方是否怀孕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有些是男方根本就没有生育能力但自己的妻子却意外怀孕,类似于这种情况,6个月之内拿到离婚判决书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可对有些夫妻而言,就算妻子没有怀孕有可能法院审理的时间都特别的长。
  
  


·一方有精神病的话可以离婚吗
      一方有精神病的话可以离婚吗首先明确一下婚姻中配有患有精神病的几种情况。1、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2、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3、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


·争取抚养权要的证据有哪些
      争取抚养权要的证据有哪些一、争取抚养权要的证据有哪些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


·彩礼返还有没有法律依据,返还彩礼有什么依据?
      在我国很多地方男女结婚婚前男方要给女方结婚彩礼,关于这个彩礼日后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尤其是在男女最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离婚的时候。那么男方主张返还彩礼的,在我国法律上是否有有相关法律依据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彩礼返还有没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智力残疾子女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解决?
      主要鉴定就是有没有生活来源,如果完全没有,当然是应当得到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一、智力残疾子女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解决?1、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


·一、没有领结婚证如何分割财产?
      一、没有领结婚证如何分割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


·彩礼纠纷案件中能否将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
      对于婚前给付财物的性质问题,有学者称为附条件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一方给予对方财物,一般数额较大。附条件赠与行为,如果条件不成或条件消失,给付方可请求返还。在农村特别是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来说,结婚给付财物(俗称彩礼)的现象比较普遍,通常是因旧俗所累,并非自愿。当两人因种种原因不...


·近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近亲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近亲离婚财产依然是按照平时的夫妻的财产来进行分割,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量刑标准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罪名指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破坏国家林业管理制度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


·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有哪些
      什么是事实婚姻?这通常是是男女没有办理正式的结婚登记手续,但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种关系。成立事实婚姻的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才行,那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


·夫妻约定财产归个人离婚后就什么的得不到吗?
      如今有很多夫妻在婚后因为财产问题而产生纠纷,严重的甚至还有导致夫妻离婚的。因此,有的新婚夫妻吸取教训,在婚后不久就会选择对财产做出约定,那要是夫妻约定财产归个人所有的话,那日后夫妻离婚是否就什么都分不到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夫妻约定财产归个人离婚后就什...


·一般起诉离婚是去法院么,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现今中国的离婚率一直呈上升的趋势,很多年轻夫妻因草率结婚,婚后又因家庭锁事,而不能相互包容,不愿意将就生活在一起。80、90后的自我意识更加强烈,多方面原因导致离婚率一直在攀升。那么在不能协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起诉离婚是去法院么? 一、起诉离婚是去法院吗 (1)在一般情况下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