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内抚养费判例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婚内抚养费判例标准是什么婚内子女抚养费判决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支付。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三、婚内抚养费判决是怎样的?在婚内期间,夫妻双方都必须向子女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三、《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婚内抚养费判决标准,由此便可以得知。在婚内期间,夫妻双方都必须履行支付对子女的抚养费的义务。值得一提的是,就算超出十八周岁但是子女若是丧失劳动能力或在校就读或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情况下,夫妻双方也必须负担相应的抚养费。对于婚内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判决有所不同,主要依据的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收入以及生活条件等客观因素进行判决。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子女,例如无法独立生活的情况,则需要进行例外的抚养费的判决,并且子女的成年标准不再作为支付期限。婚内抚养费的判定标准,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是有着类似的,都是按照一方工资的20%-30%来进行支付的。但是婚内子女的抚养费,期限基本是没有中止期限的。而离婚子女的抚养费,则是可以在该子女十八周岁的时候,或者其能够独立生活就可以不进行支付的。
  
  
  


·人民检察院是否通知家属批捕
      一、人民检察院是否通知家属批捕? 批捕是指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批捕是要通知公安机关而不会通知家属的。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并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


·婚后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


·离婚协议书孩子探视权的特征是什么样的?
      在夫妻感情不和的时候,离婚便是最好的出路,当然对于父母来说离婚之后便是各自生活,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离婚的话,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等权利的行使的话,又存在了不少的争议,当然对于探视权来说有不少的特点,下面就给您简单的介绍一下离婚协议书孩子探视权的特征是什么样的? 《婚姻法》...


·一、夫妻的离婚财产协议书是否可反悔?
      一、夫妻的离婚财产协议书是否可反悔?夫妻的离婚财产协议书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反悔的。但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


·夫妻离婚时请个律师需要多少钱
      夫妻离婚时请个律师需要多少钱夫妻不管是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还是选择了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个过程中都是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来选择是否聘请律师的。但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离婚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一般离婚请个律师需要多少钱呢?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处理。 二、如果一方还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只是借婚姻索取了较多的彩礼,则不能按骗婚处理。 三、在实践中,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无法...


·离婚对于现今社会来说是一种较为平常的事
      离婚对于现今社会来说是一种较为平常的事,那么,离婚财产合同的原则有哪些,对于这些原则一方面是依据有关的法律条例进行制定的,另一方面就是根据社会发展的现状进行一定程度结合,不过,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


·没有遗嘱可以不给儿女财产么?
      没有遗嘱可以不给儿女财产么? 一、没有遗嘱可以不给儿女财产么? 没有遗嘱不可以不给儿女财产,有此时没有遗嘱,那么在子女没有实施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违法行为时,即使是存活的父(母)一方,也是不能剥夺子女对付父(母)遗产的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


·北京离婚财产律师怎么收费
      律师在办理案件的时候是要收费的,不同的案件类型以及不同的地区收费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离婚案件由于涉及到婚内财产分配的问题,而且是属于比较常见的纠纷,委托律师代为处理的数量也是相当大的。那么北京离婚财产律师是怎么进行收费的呢。 一、北京离婚财产律师费是多少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


·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书?
      生活中总有可能遇到许多不如意的事,婚姻也是如此,那么在结婚双方实在没有办法互相扶持走完全程的时候,在夫妻双方翻脸争利的时候,唯一能做的也就是起诉离婚了,我们为您整理出了起诉离婚开庭会怎么判决书相关的一些情况。 一、起诉离婚的相关概念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


·结婚彩礼返还的条件是什么
      彩礼是中国传统婚礼的一部分,很多地区还保持这个习俗。一般彩礼都是在还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时候先给的,如果不能缔结婚姻,彩礼是否要归还?今天整理了关于结婚彩礼返还的条件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结婚彩礼返还的条件 根据《关于贯彻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