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无偿使用证明是否是合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偿使用证明是否是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指商标权人将其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费用而签订的合同。商标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为许可方,另一方则为被许可方。商标权许可实施合同生效后许可方并不丧失商标法权,仍为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这是商标使用许可与商标权转让合同的区别。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种类(1)独占使用许可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时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3) 普通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三、商标使用许可后的风险防范1、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督促许可方须在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向商标局办理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将许可合同副本送交双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查。商标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尽快办理备案备查的手续,使合同内容及合同执行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特别是被许可人属于独占或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的情况下,公众的监督有利于防止权利人随意将商标在许可第三人使用,侵犯被许可人的利益。2、 维持商标的有效性监督帮助商标许可方维持商标的有效性。未经被许可人同意,商标权不得转让给第三人;不得放弃续展注册;不得申请注销商标,不能妨碍被许可人合法使用商标等。当然被许可人也应积极使用商标,否则商标可能因为3年不使用被撤销注册。发生商标侵权时,督促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商标的有效性。我国,三种许可的被许可人诉讼权利是不相同的,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有权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出诉前禁令、证据保全的申请;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在权利人不起诉或不申请的情况下,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出诉前禁令、证据保全的申请;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则只能在许可人有明确授权时,才能提起诉讼或诉前禁令。在不能制止侵权的情形下,督促商标权利人(特别是在普通许可的情形)配合(如不起诉声明或积极授权等)被许可人主张权利。当然对于被许可人,商标被他人侵权,被许可人也应该协助许可人查明事实。独占许可商标的侵权对被许可人影响甚大,即使对于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如果商标侵权现象普遍,被许可人的利益也无法实现。3、 保证使用被许可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对商标的使用情况可能影响到许可人的利益,甚至关系到商标是否能维持其有效性,所以,一般许可方在许可前会对被许可人的生产能力、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等进行考察,许可合同签订后,许可方也会采取措施控制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控制的方式包括帮助和监督,如定期不定期的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巡视等或进行其他的交流活动,比如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抽检产品,确保使用相同商标的不同企业的产品质量保持相同。许可方对商品的监督不仅权利也是义务,若不履行品质控制义务将付出被剥夺商标权的惨重代价。当然作为被许可方有义务接受许可人对商品质量的监督审查,保证使用许可人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并在其商品或包装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如果因为使用中的违法行为被许可人撤销商标使用许可,企业不但难以为继,前期相应的投入也难免打水漂。4、许可合同终止后相关产品的处理许可合同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再继续使用许可人的商标。那么被许可方的剩余货物的销售期限、剩余商标标识如何处理等也应予以约定,以最大限度内减少损失。为防止纠纷,双方最好就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产品的处理最初约定。综上所述,无偿使用证明只是一方给出的证明,并不是双方签订的合同,而对于商标许可给他人进行使用的时候,最好签订一份详细的合同,尽量避免被欺骗的可能,这也需要声明双方的法律责任,避免产生纠纷。
  
  
  


·商标的诉讼案件的范围有哪些?
      商标的诉讼案件的范围有哪些?商标的诉讼案件的范围具体如下:a、使用商标的商标商品粗制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b、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没有使用注册商标在市场上销售的;c、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d、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8条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的...


·知识产权共有的取得方式是什么?
      知识产权共有的取得方式是什么?1、原始取得。知识产权共有的原始取得,即共有之知识产权系首次形成,不依靠任何原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而取得的方式。对知识产权的原始取得,我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合同法》都有明确的规定。2、继受取得。 知识产权共有的继受取得,即共有的知识...


·我国三种专利的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三种专利的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


·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 一、公司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 我国允许企业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精神,企业名称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是,申请人用企业的名称作商标时,企业名称中必须含有显著部分,而且,作为商标申请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完全...


·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网站名称商标侵权赔偿标准是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


·在商标侵权行政复议后能否起诉?
      在商标侵权行政复议后能否起诉?自己已经注册商标,却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别人未经自己许可使用自己的商标并营利,就构成了商标侵权。对此,很多人表示有困惑,如果您在遭遇商标侵权后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还能否起诉?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商标侵权行政复议后能否起诉这个问题。 一、商标侵权行政复议后...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与专利证书有什么区别?
      当今社会,我们更应该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与专利证书都属于知识产权范围。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和专利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软件著作登记权和专利的概念,以及二者之间的制度、价值、和保护力度之间的区别。软件著...


·扬州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
      扬州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 一、扬州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 首先,明确对方是否为“恶意抢注”,若确定为恶意抢注,在还未抢注成功时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 若已被恶意抢注成功,可以提出无效申请,撤销申请和司法起诉,同时也可以私下...


·如何证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一、如何证明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首先,你要证明对方主观方面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认定方式通常为: 1、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


·什么是集体商标 申请集体商标的步骤是怎样的
      什么是集体商标 申请集体商标的步骤是怎样的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通过商标来区分不同商家或者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而我国规定的商标类型有很多,涉及到服务商标、证明商标、商品商标以及集体商标。针对不同类型的商标,申请的条件不一样,那其中集体商标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


·侵犯商标权的情形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的情形有哪些对于注册商标,法律规定了对其的保护,而很多时候其他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采取一些措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那么,您知道实践中常见的侵犯商标权的行为都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