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罪告诉才处理是否正确?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盗窃罪告诉才处理是否正确?不正确的。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给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但是,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或者因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或者虐待家庭成员造成重伤、死亡的,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因被害人人身受到限制、精神受到控制而不能告诉,致犯罪人逍遥法外,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害人的近亲属、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告诉,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二、哪些情况下盗窃犯罪可以不用立案?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法律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根据法律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赃、退赔的;3、主动投案的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综上所述,盗窃罪是常见的刑事犯罪,主要是盗取他人财物,即使是受害人没有报案,公安局掌握犯罪线索后,也要办理。等刑事侦查结束后,根据盗窃的数额及犯罪情节,法院做出审理。盗窃不是告诉才处理,如果是亲告罪,受害人自己不说,公安局也没有办法。
  
  
  


·在我国规定缓刑如何计算累犯
      司法制度存在本身的意义,就是要让一些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通过我国法律的制度,能够明白自己所犯的错误,这才是法律真正的意义。但是在生活当中总是有一些人知错不改,在被判处刑罚以后,继续实施作案。在下文当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规定缓刑如何计算累犯? 一、在我国规定缓刑如何...


·盗伐林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律、法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拥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是违反森林法律法规,非法砍伐国家、集体或其他人所拥有的森林或其他树木,以及大量的森林和其他树木。根据司法解...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是谁
      针对不同的犯罪,在侵犯的对象上面肯定是不太相同的。就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来讲,具体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那就诈骗罪而言,诈骗罪侵犯的对象是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诈骗罪侵犯的对象是谁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


·刑法中伪造金融票证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伪造金融票证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一、刑法中伪造金融票证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对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追诉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伪造、变造金融票证,面额在一万元...


·罪犯被判拘役能保释吗?
      罪犯被判拘役能保释吗在我国并没有保释的说法,刑法中与其类似的规定是取保候审,那么被判拘役之后还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吗?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是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因为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为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而决定的对未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因...


·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
      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


·中国未成年犯罪处罚是怎样的
      一、中国未成年犯罪处罚是怎样的 触犯刑事法律,但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怎样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
      注册资本就是登记注册事项的主要内容之一。如果虚报登记注册资本,就违反了公司登记对注册资本的特别要求,数额巨大的就会给社会带来巨大损失,因此公司法第209条对此加以明确规定,并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在现实生活中,该怎样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呢?下面为您介绍。 一、怎样认...


·成立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处
      成立介绍卖淫罪怎么判处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犯罪同案犯没全部抓到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吗?
      一、同案犯没全部抓到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吗? 补充侦查,在提起公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罪行或同案人,需要补充进行有关专门调查等工作的一项诉讼活动。补充侦查的目的在于查清...


·中国强奸罪的具体规定是怎么样的?
      中国强奸罪的具体规定是怎么样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量刑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多人的(三)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