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而诈骗罪侵犯的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则是行为人纯粹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从而自愿交出财物的行为。3、定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以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构成本罪的标准;而诈骗罪则以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为构成本罪的标准。从理论上讲、二者容易区分,只是司法实践中存在以假药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案件与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容易相混淆。以假药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案件,其目的是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纯粹是以假药作为骗取对方信任的手段来骗取他人财物,其假药并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以定诈骗罪为宜。二、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界限根本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1)敲诈勒索罪是复杂客体,包括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诈骗罪客体比较单一,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权利;(2)客观方面,敲诈勒索罪表现为以威胁或要挟方法,迫使被害人因恐惧而被迫交付财物;诈骗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的交付财物,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有的可能包含有欺诈因素,但并非构成本罪的要件。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显然是两个不同的犯罪概念,销售假药罪涉嫌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行为,其量刑标准为是否造成人员损伤,如果因假药造成人员死亡的,则需要从重进行判罚。而诈骗罪涉及到不法分子通过不法手段采用欺骗的手段造成当事人的经济损失情况,量刑标准是以涉案金额来认定的。
  
  
  


·电信诈骗缓刑抗诉规定是怎样的?
      电信诈骗缓刑抗诉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电子网络行业也随着得到了繁荣,随着而来的是一些没有道德约束的公民,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在网络平台上随意暴露他人的信息,导致了电信诈骗案件的频繁发生。由于此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大的,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在刑法中规定了电信诈...


·贩卖淫秽物品罪未遂的认定是什么?
      淫秽物品对社会有着极为严重的影响,很多时候这种淫秽物品毒害的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会给社会风气带来恶劣的影响,因此国家法律对传播淫秽物品有着严厉的打击,维护社会的风尚,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对贩卖淫秽物品罪有着严格的惩罚,那贩卖淫秽物品罪未遂的认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死刑复核辩护词的要点是什么?
      死刑复核辩护词的要点有哪些?死刑,又称生命刑或极刑,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惩罚犯罪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具有不可挽救的特点。死刑辩护要点有以下几点:第一、被告人是否有法定从轻或减轻的情节。这是一个辩护律师在接案时首先应该注意的问题。比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未遂等。但特别...


·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
      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而这个考验期则是根据所判主刑和刑期进行确定的,在考验期内要求缓刑人员遵守相关规定,不能再有犯罪,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要是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如何处理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期内犯罪能适用缓刑吗...


·治安拘留最多多少天 治安拘留有案底吗
      一、治安拘留最多多少天治安拘留的时间为十五日以下,两项以上违法行为合并拘留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治安拘留标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


·间接故意杀人罪怎么判
      间接故意杀人罪是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形态进行判断的,与直接故意杀人罪相对应。但不管是在哪种情形下,此时既然都构成了故意杀人罪,那么就应当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一、间接故意杀人罪怎么判 1、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怎么办
      死缓是我国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也是自由刑到生命性的一种过渡,给犯罪分子悔过自新的机会。被判决死缓的犯罪分子有2年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没有故意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那么,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怎么处理?接下来我们对这个问题进行解答。? 一、死缓的定...


·违规销售枪支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违规销售枪支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违规销售枪支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吸毒贩毒行为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我国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一直保持高压状态。通常在一起贩毒案件中有多位犯罪嫌疑人,如果经证人指证,犯罪嫌疑人对犯罪活动供认不讳,那么就要按照刑法进行严肃处理。新刑法别人指证贩卖毒品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


·强奸罪抗诉申请书内容大概写什么?
       强奸罪抗诉申请书内容大概写什么? 一审判决存在重罪轻判,量刑明显畸轻,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申请人控诉,被告人对申请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存在以下严重情节;被告人不存在自首、取得受害人谅解等情节,对其构成的强奸罪及敲诈勒索罪,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下,量刑应当在10年以上,才符合刑法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