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女方提出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女方提出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女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离婚后女方不直接抚养孩子并且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二、法院如何强制执行抚养费?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三、抚养费包括哪些项目?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综上所述,不少夫妻离婚都是女方先提出,如果有孩子,很多时候也归女方抚养。当然,也有情况是孩子归男方,而女方承担的是抚养费用。即使没有工作或者生活条件不好,也不能免除这个义务,否则男方有采取诉讼的权利追讨,法院也可以根据诉求冻结女方工资或者其它财产。
  
  
  


·离婚协议财产有效期是多久 一、离婚协议财产有效期是多久?
      离婚协议财产有效期是多久 一、离婚协议财产有效期是多久? 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三种规定: 1、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遵守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2、离婚协议...


·夫妻双方如何办理离婚?
      夫妻双方如何办理离婚? 首先,离婚登记的条件是: (1)、夫妻双方都必须愿意离婚。 (2)、夫妻双方都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提出离婚的人必须持有离婚协议,协议必须具有双方自愿离婚的意义,另一方面是抚养子女,以及处理财产和债务。因此,咨询必须有相同的意见。 (4...


·老公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现实中,因为老公出轨而离婚的情况不在少数,此时对于老婆来讲,是可以要求离婚的。而在离婚的时候就会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那到底老公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过错? 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1、 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


·关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关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计算公式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有用么?
      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有用么? 有的夫妻会在结婚前进行财产公证,以便在婚后处理自己的财产。也有的夫妻会在婚后做财产公证,以便确认婚内财产的归属情况。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双方往往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这时双方会用自己手中的有力证据来争夺财产,夫妻离婚财产公证有用么? 一、 夫妻离婚财产公...


·哪些情况需要返还结婚彩礼
      哪些情况需要返还结婚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


·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所需材料是什么?
      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所需材料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身份证件 a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b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c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d澳门居民:澳门居...


·婚内要求抚养费是怎样判的?
      婚内要求抚养费是怎样判的? 01 . 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内抚养费。 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


·不符合结婚条件的情况的婚姻有哪些?
      相信您都知道男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都必须要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而实践中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也是大量存在的,那么不符合结婚条件的情况的婚姻具体是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不符合结婚条件的情况的婚姻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


·2023年离婚需要30天冷静期吗?
      离婚需要30天冷静期吗?新的《民法典》明年初实行后离婚需要30天的冷静期,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


·婚前子女抚养协议分手是否受法律保护
      婚前子女抚养协议分手是否受法律保护婚前协议在当今时代的婚姻关系当中是比较普遍的一种现象,并且有很多年轻人其实对于婚前协议的到这样一种新兴的模式,也是能够接受的。在婚前协议当中可能男女双方就会针对以后孩子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的作出相应的约束。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婚前子女抚养协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