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是什么?按法律要求是否具备形式和手续可以将合同分为要是合同和非要是合同。那么这二者究竟又有什么区别呢?相对的法律法规是否也是不一样的呢?我们就为您来介绍一下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相关知识。一、什么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法律常要求当事人应当采取特定的方式订立合同。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属于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如需要鉴证、公证等二、什么是非要是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不要式合同采取不特定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三、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的形式要求会影响合同的生效。遗赠扶养协议等就属于要式合同,民间借款合同就属于非要式合同。例如:购房合同,为书面形式,担保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只有具备了这种形式合同才能正式成立。第二种情况是合同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合同才能生效。例如: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合作经营合同,当事人双方不仅要采取书面形式,而且必须接受经贸部的批准合同才能成立;股权转让合同,不仅要有书面合同,还必须经股东会同意且报工商局登记备案后才能生效。要式合同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有的要式合同,不具备法定形式则合同不成立。如专利转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才能成立;有的要式合同,不具备法定形式只是不生效或不能向法院诉请强制执行。如我国《经济合同法》第3条规定,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并非该类合同的成立要件,末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也并非绝对无效,只要有证据证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该合同应为有效合同。这时的合同书面形式仅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四、划分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是否应以一定的形式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法律关于形式要件是属于成立要件还是生效要件的规定,应根据法律规定的涵义及合同的性质来确定。例如《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可见,法律对这种合同的形式要件的规定属于成立要件而非生效要件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未根据法律的规定采用一定的形式,则合同不能成立:但有时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属于生效要件,当事人不依法采用一定形式,则已成立的合同不能生效。例如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依法应登记而不登记的,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形式要求属于生效要件。当然对于非要式合同而言,可由当事人自由决定合同形式,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均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上述文章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文中我们了解到了什么是要式合同和非要是合同还有二者的区别和划分的法律意义。不管是什么合同只要是签订了合同我们就要履行一定的法律义务,请您务必小心。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内容包括哪些?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内容包括哪些?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内容包括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


·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分类
      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分类 合同解除是一件很常见的事,当很多人无法再继续履行合同内容时就会选择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解除合同的分类有哪些?这些问题我们将为您解答,请仔细阅读。? ? 一、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民法典》...


·当事人做假合同犯法吗?
      当事人做假合同犯法吗?做假合同犯法,但是具体的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当事...


·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
      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 一、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 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的法律约束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使和解结果成为一纸空文,延误了纠纷的有...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通知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通知书范本是怎么样的?致:女士您好!我是位于区路号房屋的房东王,您于年5月与我签订《租房协议》,约定您租赁我的上述房屋,租期一年, 从年5月1日至年4月30日,租金每月10000元。该合同租期届满后,您继续使用该房屋,但您未与我续签租赁合同,故您我双方存在不定期...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出租人享有有法定解除权的几种情形如下: 1. 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 2. 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而解除。 3.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而解除。 4. 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到期能办失业吗?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到期能办失业吗?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到期能办失业的,如果合同到期你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条件,即使缴费时间满一年也不可以领取。1、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


·怎样认定合同诈骗罪
      合同作为规范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在很多时候被作为合同诈骗的载体,危害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那么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一旦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那么触犯合同诈骗罪会受到什么处罚?本文马上就这两个问题为您解答。 一、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


·怎样主张合同无效?
      怎样主张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有买卖合同、劳动合同、建筑合同,其实每种合同都代表了约束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只有按规矩遵守合同才能完美合作,但是有时候一些恶意欺诈会导致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其本身是自始无效、当然无效。无效合同的无效确认权,可以由当...


·合同订立的内容与形式有哪些?
      合同订立的内容与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订立的内容与形式有哪些? (一)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标的是一个常用的法学术语,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物可以是物,如借款合同的标...


·旅游电子合同不签字可以吗?
      旅游电子合同不签字可以吗? 一、旅游电子合同不签字可以吗 民法典规定,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的,所以旅游电子合同要当事人签字的,不签字合同就不成立,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