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规定,长期待遇是按月支付的待遇,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不可以一次性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可以协商解决。但在广东省等个别省市,对户籍在其他省市的工伤职工的长期待遇,经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解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31条 户籍不在统筹地区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以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计发。
  
  (二)伤残津贴。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以下标准计发:一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二、在工作中受伤 如何确定一次性工伤长期待遇?
  
  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一)1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
  
  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农民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上述待遇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二)1至4级伤残农民工在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三)1至4级伤残农民工(含供养直系亲属)选择长期支付方式后,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方式。在长期支付方式基础上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待遇总额为一次性支付总额扣除已经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后的余额。
  
  综上所述,对于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如果是工伤保险基金那么是不可以的,但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一次性的赔偿,而对于一次性工伤赔偿的待遇都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其中年龄对待遇的额度也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


·在职员工与单位未签劳动合同违返保密协议可以要求赔偿吗?
      在职员工与单位未签劳动合同违返保密协议可以要求赔偿吗? 不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违反保密协议无直接关系,前者,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的双倍工资的责任(最多11个月);后者,违反保密协议,首先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保密协议,并...


·绿化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长时间?
      工程和其他商品一样都是有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使用方就有权利针对一些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申诉和维权,工程的种类不一样,涉及到质保期的时间长短也不一样,对此我国法律有严格的规定,那么,绿化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长时间?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绿化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长时间据查的资料,没找到...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后工资怎么要?
      一、没签合同辞职随时离职后工资怎么要?1、请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给予帮助,或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县(包括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有劳动保障局,下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履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第十条第二、第三款分别是:检查用人单位遵...


·一、职业病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一、职业病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1、申报: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十五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确定?
      工伤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确定?可以由用人单位的财务部门出具相关工资证明来认定,具体情况如下: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


·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不仅对环境造成破
      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不仅对环境造成破坏,也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维护企业、环境、人们三者的利益,我国提出了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那么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有什么作用?我们将在本文中为您介绍。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有什么作用?环境污染...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


·2023年劳动合同越长越好吗
      年劳动合同越长越好吗劳动合同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我过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经济补偿...


·一、买断工龄是什么?
      一、买断工龄是什么意思“买断工龄”,通俗地讲,就是企业让那些几乎干了一辈子的员工拿点“遣散费”走人。“买断工龄”现象主要出现在国有和集体企业。“买断工龄”前面是个“买”字,即员工将连续工龄一次性卖给企业,企业以年工龄计价,不论男女老少,一次性支付连续工龄的费用,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吗?
      一、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金吗? 旷工虽然违纪,被解除合同,但是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不影响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要缴费满一年,并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