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变更股东申请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企业变更股东申请怎么写?
  
  一、企业变更股东申请怎么写?
  
  企业变更股东申请的书写是一定要注明变更前后股东的信息的,填写须知:
  
  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企业(公司)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本申请书每页注解说明;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开纸;
  
  3、所填内容不应涂改,如不慎错填,应在修改处加盖企业的印章或股东(多家投资的应加盖最大股东)的印章,如全部为自然人投资应由被委托人加盖印章或按手印。
  
  4、填写本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并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或签字。
  
  二、股东变更申请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在对应栏内打钩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股东会申请变更登记事项的决议。
  
  4、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5、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及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董事、监事、经理免职和任职文件。
  
  6、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银行入款通知。
  
  7、新住所使用证明(含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等。
  
  8、股权转让合同。
  
  9、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社团法人登记证、其他合法开业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专项审批文件及许可证(复印件要登记机关核对原件)。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12、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谨此确认。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不管是否是上市类型的有限股份公司,股东在发生变更之后,是一定需要将变更前后的股东信息,详细的记载的。为了避免在股权转让后会发生纠纷,转让人与受让人一般会先拟定股权转让协议书,此后公司会保存该协议。
  
  


·代办公司注册都需要哪些资料 一、代办公司注册都需要哪些资料
      代办公司注册都需要哪些资料 一、代办公司注册都需要哪些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股东分配比例; 4、公司经营范围; 5、注册资本; 6、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场地使用说明; 7、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询证函; 8、公司注...


·公司代通知金如何确定数额?
      公司代通知金如何确定数额? “代通知金”的标准如何确定呢?《劳动合同法》规定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


·独资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
      独资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 独资企业部分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有限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设立的外国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美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万元。现甲方决定将所持有的公司...


·新公司法不需要验资的情形有什么?
       国家为了让大小的公司为国家的经济再次创造迅速发展的势头就在验资的环节上给出了很多的优惠规定,那么,新公司法不需要验资的情形有什么?其实就现在的普通公司而言基本上已经摆脱了验资的繁琐程序而直接进行登记,而在必须验资的情况给出了具体的规定。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新公司法不...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因为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是越来越快了,最近杭州市余杭区为了让城市更加的美化就已经在到处的开始修建高楼大厦新的景观建筑物了,但是毕竟国家的土地有限的,那么只有将一些老的企业办公楼拆迁了,但是政府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还是制定了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公司被收购还有股份吗
      被收购公司的股份主要根据收购公司的收购方案决定,没有明确规定被收购公司是否还有股份。如果收购的是上市公司的股份,被收购的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持有其余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收购人进行收购。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中...


·合伙企业的解散条件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的解散条件包括什么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条件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


·公司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开除孕妇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


·更换股东需要什么材料?
      更换股东需要什么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所需要准备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


·分公司注销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分公司注销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分公司注销后签的合同应该由总公司继续履行。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注销后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对开展业务,在注销时应由总公司对其进行清算,并接收其资产、债权和未了结的债务。通过清算形成清算...


·法律是否规定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限?
      在我国若想经营企业或开办商店等经营活动都必须办理营业执照,证明开办人具有开办经营的资格,是允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证明。企业在经营前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并非就一劳永逸了。是否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限的限制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什么是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