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可否中断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可否中断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对担保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正确理解问题。该条款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从字面意思上理解,有人认为,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即任何情况下都不发生中断,也即诉讼时效只有三年,超过三年即为超过连带责任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事实上,这种理解断章取义,不符合法律条文的正确理解方法。该条文着眼于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及在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下,对于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所产生的不同法律后果和影响。因为连带责任保证与一般保证的最根本区别在于,连带责任保证人责任和义务较重,对债权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不因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假如债权人仅向债务人主张了权利,则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并不必然引起连带责任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其次,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既然定位于诉讼时效,就应当适用民法所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关于中断、中止、延长的规定。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同时向债务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了权利,那么主债务与连带责任保证债务是诉讼时效同时发生中断。二、保证合同的具体内容保证合同的当事人称为保证人和被保证人。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主债务的种类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是何种类型的债务,是给付金钱债务、交付货物债务还是付出劳务的债务。主合同的数额是指主合同的标的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和保证人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就要开始承担保证责任。3、保证的方式担保法规定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要比一般保证的责任大,因此,保证的方式是保证人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应当对保证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4、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综上所述,保证合同也是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在一些特定事宜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中断的,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本就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在主张了相关的权利之后保证责任和主债务责任就有可能被中断。
  
  
  


·合同在《民法典》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是怎么规定的?1、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的含义是什么? 在实践中,对双方的约定订立合同是一种常见的行为,订立合同之后,双方的 约定就有了法律上的保障,对于双方义力的履行也就有了法律上的约束。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纠纷的情况较多,所以法律了赋予了合同当事人合同履行抗辩权。下面我们...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变更可以吗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变更可以吗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与承租人产生租赁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的其他约定,买受人要一并遵守。2、所有权变动以该房屋所有权变...


·意向书和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一、意向书和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意向书和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一、意向书和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1、内容不同 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仅是合同签订主体就某一事项共同意识的一致认定,并不是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签订时间不同 合同的签订时间是双方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


·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有的时候,当一方想把某个事物或者比较贵重的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的时候,需要签订一个叫做赠与合同的证明内容。赠与合同一般是不用偿还的,就是不求回报的直接把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另一方,完全不需要另一方偿还或者抵押等,那么在签订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


·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一、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一、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口头通知解除合同是合法的,法律并未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一条【效力待定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


·技术开发合同范本
      技术开发合同范本的格式什么 其实技术开发的本质意思就是双方通过合作技术共享,在双方合作的过程当中,对于主要合作的技术都应该是无保留的。在技术开发的过程当中,可能双方都需要承担起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口头的约定肯定是不能作数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技术开发合同范本的格式什么...


·违约解除合同的认定
      合同解除的必要性:1、解除合同能够弥补实际履行制度中的不足2、能够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3、效率最大化是合同双方进入市场追求的目标之一,合同解除应当更好提高社会经济效率。 合同解除的限制:1、违约方违约主观上并非恶意,“任何人不得因自己的不法行为而获利”,违约方主观上不应有恶...


·合同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有什么?
      合同诈骗罪与集资诈骗,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不同之处,集资诈骗是通过诈骗非法骗取集资,合同诈骗是指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受害人钱物的行为,集资诈骗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合同诈骗违反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诈骗是指采取虚构,或以虚假文件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一、集资诈骗罪与合同...


·和别人签合同我想毁约违约金过高应该怎么起诉
      和别人签合同我想毁约违约金过高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