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婚后财产分配协议如何有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婚后财产分配协议如何有效?婚后夫妻双方签订的关于财产的协议有效。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婚前申办,也可以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保全期内申办。协议的公证申请由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公证处或协议签订地管辖,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应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已婚人士仍须提交结婚证;当事人书写协议草案有困难的,公证人可以代为书写;有关财产的证明;公证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二、婚内财产的法律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婚后夫妻双方就财产的分配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婚后财产的认定上可以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来进行书写,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在离婚时可以按照达成的约定来进行财产分割。
  
  
  


·争取抚养权举证规定是什么?
      争取抚养权举证规定是什么?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


·离婚财产协议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有的人在与配偶离婚的时候,只顾着尽快的解除婚姻关系,实际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没有怎么注意,签了字之后才发现其中的条款不合理,甚至有那种严重影响到自己利益的事情。那在这种离婚财产协议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财产协议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根据婚姻法...


·遭受了家暴怎么办?受到家庭暴力如何处理
      遭受了家暴怎么办?受到家庭暴力如何处理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而且由于暴力行为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害者很难得到救助,会导致一些严重的伤亡后果。那现实生活中,要是遭受了家暴怎么办才好?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吗
      一、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吗?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男女双方不到婚龄,缺乏婚姻实质构成要件,不存在婚姻关系,此孩子为非婚生子女,所以女方不会因未婚先孕而承担法律责任,但有抚养或支付抚养费义务。 我国婚姻法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


·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
      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通过协议的方式明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如果在这方面引发纠纷的话,双方还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法院在判定孩子抚养权时候,会参考一定的原则。那么夫妻离婚后男孩子归男方抚养吗?下面我们结合相关知识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引起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是什么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


·民法典离婚新规 新增30天冷静期 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 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民法典离婚新规 新增30天冷静期 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 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一、民法典离婚新规,新增30天冷静期,这5种财产不予分割,另一方争也没用吗? 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财产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对财产分割有争议的离婚诉讼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


·做试管婴儿离婚给赔偿金吗
      做试管婴儿离婚给赔偿金吗?理论上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


·结婚证领了一年离婚要退彩礼钱吗
      一、结婚证领了一年离婚要退彩礼钱吗领了结婚证以后彩礼是可以返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这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意思就是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的,这是对于彩礼的原则...


·我们大家都只对于未成年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我们国
      我们您都只对于未成年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我们国家规定的是要有监护人的,对于没有父母的或者亲人的我们国家规定的是由居委会来进行指定。对于居委会和监护人的相关的关系想必我们您都会有所了解。那么居委会申请监护人如何指定呢? 为了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