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
  
  一、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怎么算
  
  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质物保管和处分的费用。利息属于担保贷款的一部分。
  
  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是什么
  
  股权质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第三条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第四条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三)出质股权的数额。
  
  第五条 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
  
  第六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八条 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条 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二条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申请办理撤销登记。
  
  第十三条 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二)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四条 登记机关对登记申请应当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通知书加盖登记机关的股权出质登记专用章。
  
  对于不属于股权出质登记范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以及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并退回申请材料。
  
  第十五条 登记机关应当根据申请将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完整、准确地记载于股权出质登记簿,并依法公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因自身原因导致股权出质登记事项记载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第十六条 股权出质登记的有关文书和登记簿格式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我们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利息怎么算?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是什么”问题的回答。股权质押贷款这种担保方式,可以贷款到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质物保管和处分的费用。


·有限责任公司亏损大于注册资本可以申请倒闭吗
      有限责任公司亏损大于注册资本可以申请倒闭吗 一、有限责任公司亏损大于注册资本可以申请倒闭吗? 1、有限责任公司亏损大于注册资本可以申请倒闭,从理论上讲,当亏损额大于实收资本,那么净资产就为负数,也即资不抵债,这时企业应该予以破产。 2、而如果因工商管理不到位,没有强制破产,...


·上海外资公司注册费用为多少
      上海外资公司注册费用为多少 招商引资是每个省市在经济自我发展过程当中,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除了允许外省人员到本省进行投资以外,目前我国也是允许一些外资企业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在我国设立公司的。像上海这样一线发达的城市外资公司也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外资公司注册费...


·企业融资的类型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类型有哪些? 对于企业的发展要有一个合理的期望,当企业进行融资时,要根据企业的产业结构,发展阶段,量体裁衣选择不同的融资模式,以对应相应的企业发展,也要分析企业的主打产业,比如是以高新技术为主,还是轻工业重工业服务业,又或者是传统工业,都要有一个大致分析,那么可选择的...


·企业吊销后诉讼主体还存不存在?
       我们都知道现在我国经常会出现公司偷税漏税的行为,如果被工商部门查到的话很有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让你在几年之内都不能重新申请,那对于吊销营业执照的人还有没有诉讼的权力,那就来了解一下企业吊销后诉讼主体还存不存在?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企业吊销后诉讼主体还存不存在? ...


·企业管理人员行贿受贿的处罚是什么?
      一、 企业管理人员行贿受贿的处罚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


·保险公司理赔是什么意思?
      保险公司理赔是什么意思?理赔是指违约方受理受损方提出的赔偿要求。可见,索赔和理赔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注意事项1.要认真细致地审核国外买方提出的单证和出证机构的合法性;2.要认真作好调查研究,弄清事实,分清责任;3.要合理确定损失程度、金额和赔付办法。理赔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怎么赔偿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怎么赔偿2008.1.1后的工龄适用于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在2008.1.1后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关系在2008.1.1前建立的,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


·物流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如何加强融资能力?
      我国有很多家物流企业,物流运输在交易市场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物流企业倒闭了,后果可想而知。为了让物流企业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物流企业需要有更多的资金来运作,而融资就是一种不错的筹集资金方式,那么,物流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如何加强融资能力?请看下文。 一、物流企业融资方式有...


·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在当前社会十分常见,每时每刻都有企业倒闭,有企业建立。一个企业的活力在于它的经营管理是不是得当,是否使人才得以致用,经营管理是不是足够先进、高明。那么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是什么?下面,的我们就为您具体回答。 一、企业的特征是什么 企业是从事商品...


·新公司法的出资规定有哪些
      新公司法的出资规定有哪些? 公司是现代经济体制下的一种基本的经济组织,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公司越来越多,其组织形式也变得丰富多彩。在公司的成立中,有一个很重要且是公司成立必经的过程,那就是出资。公司成立需要一定的人员进行出资,没有资金公司将无法运营...


·国企公司法人财产权概念是什么
       我国与很多性质的企业,占据非常之多。在工商局备案中的企业数以万计,小到3人公司,大到上万人企业规模。很多人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小有规模成立公司,但是很多的名词并不了解,因此在公司实行过程中会出现问题,造成经营的困难。公司法人财产权概念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