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销合同条款违约金与罚息怎么计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购销合同条款违约金与罚息怎么计算?
  
  
  根据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但在当事人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未约定其如何计算的情况下,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则应与逾期付款损失相当,以体现违约责任的损害填补功能。此时,裁判最终确定违约方承担的责任形式仍应是违约金责任,而非赔偿损失责任,但在责任范围以及计算方法上,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则与赔偿损失并无不同。
  
  
  二、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赔偿实际损失
  
  
  一般情况下,实际损失,包括财物的减少、损坏、灭失和其他损失及支出的必要费用,还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当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全面履行
  
  
  违约方承担了经济责任后并不能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自然免除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不能免除过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只要受害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又有能力履行,违约方就必须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合同义务。
  
  
  三、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免责条款无效的一般情形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
  
  
  3、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4、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5、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6、免除根本性违约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综上所述,买卖双方谈好意向后会订立购销合同,里面包括违约金条款。如果一方没有及时给货款,造成违约给对方产生损失。违约金一般是合同数额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货款拖延一天就按照存款利率的标准执行利息。法院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会根据最高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办理。
  
  
  
  


·未成年欠钱监护人坐牢吗不会
      未成年欠钱监护人坐牢吗不会1、单从名称上就有区别,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基于的是未成年人身体心智尚未发育完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以及对自己行为的后果由明确的认知并能够承担相应的责任,年龄是确定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基础,未达到成年年龄,即便心智发育再健全,也需要监护人。而成年人的监护权...


·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
      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 夫妻双方本是一体,财产也是共同所有,所以无论是债务还是财富双方都要一起承担。但是夫妻双方的想法与做法不一定相同,可能一方瞒着另一方做了一些事,比如老公借钱老婆没签字,那么妻子也要一起还钱吗?下面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丈夫借钱妻子没签字是...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的规定有哪些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的规定有哪些 说到企业债权债务的问题,相信您一定会有很多疑问吧,这是一个处理起来比较复杂的问题,是需要建立专门的制度的。那么,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的规定都有哪些呢?我们都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规定 ...


·债权人撤销权是否属于形成权?
      债权人撤销权是否属于形成权? 一、债权人撤销权是否属于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单方行为就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变化,而不需要以对方的同意为要件。 而债权人的撤销权,从定义上来看,就符合这个概念。 形成权通常是以明示方式行使,通知到对方即可以生效。当然,有时候也可硬用默示或者推定行使。 当...


·企业经营异常罚款多少钱
      会罚款3万元以下。具体罚款多少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的工商局判定,不过一般是不罚款的。通常一些城市会罚款1000元至5000元不等。因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分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工商局要罚款一万,这个款应当公司支付。《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履行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


·夫妻分居期间债务是否共有债务
      夫妻分居期间债务是否共有债务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


·知道拖欠货款不好但是没钱怎么办?
      知道拖欠货款不好但是没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怎么办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但如果可...


·债务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
      债务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2、抗辩权随之移转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二、债务转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第二是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


·债权风险清收方案
      1、律师首先对公司提供的债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1)债权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证明债权数额、还款期限的基础证据包括合同,进出库单、送货单,发票、往来结算单据,对账单等是否存在瑕疵,是否达到诉讼需要的证明标准。2)财产线索。包括对方公司开户行、帐号、自有或租用的办公用房、厂房或其他...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如果有吸收公民存款的行为,那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否则的话该行为就是违法的。一般情况下只有银行才具有这样吸收公众存款的资格,而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犯罪,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那我国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是怎样规定的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法吸收...


·在网贷欠款多少会判刑?
      在网贷欠款多少会判刑?3000元是量刑起点,欠钱一般来说是不构成犯罪的,网络贷款也是一样,但如果借钱的时候就虚构事实,本来就没有还钱的意思,可能构成诈骗罪,或者法院已经判决行为人还钱之后,行为人在执行中有能力偿还却不还钱,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也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二、信用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