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标准 GB 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是,重视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强化结构的耐久性和环境保护;增加防水卷材接缝粘结质量检验;完善细部构造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做到与国内相关标准的协调。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在修编过程中,修编组经过广泛地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在总结我国地下工程防水近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83)、《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中设计、施工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在整体结构上,按地下工程结构主体防水、细部构造防水、排水的思路重新划分章节,进行改写;在设计内容中,增加了对防水等级标准进行量化、对采用不同施工方法的地下工程制定相应防水设计方案等内容;对常用防水方法和材料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增加了“塑料防水板防水层”的内容,对选用的材料提出了相应的技术性能指标,对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的选取提出了新的规定;在细部构造防水内容中,增加了“预留通道接头”、“桩头”的防水做法,对变形缝的设计、施工补充了有关内容;增加了“逆筑结构”有关防水做法。经修订,原规范(GBJ108-87)10章32节179条现为10章36节285条,这将为保证地下工程防水质量发挥重要作用。
  
  
  施工要求
  
  
  地下防水工程应该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在选材上推广使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UEA补偿收缩防水混凝土等新材料、新技术。在施工上宜采用冷粘法、热熔法和混凝土掺加防水剂等新工艺,以提高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杜绝工程渗漏,促进防水技术不断发展。
  
  
  设计基本要求
  
  
  (一)地下防水工程设计方案,应该遵循以防为主,以排为辅的基本原则,因地制宜,设计先进,防水可靠,经济合理。可按地下防水工程设防表的要求进行设计。
  
  
  (二)一般地下防水工程设计,外墙主要抗水压或自防水作用,再做卷材外防水(即迎水面处理),卷材防水做法,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
  
  
  (三)地下工程 比较复杂,设计时必须了解地下土质、水质及地下水位情况,设计时采取有效设防,保证防水质量。
  
  
  (四)地下最高水位高于地下地面时,地下设计应该考虑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保证防水效果。
  
  
  (五)地下设防标高的确定,根据勘测资料提供的最高水位标高,再加上500mm为设防标高,上部可以做防潮处理,有地表水按安全防水地下设计。
  
  
  (六)地下防水,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柔性防水或刚性防水,必要时可以采用刚柔结合防水方案。在特殊要求下,可以采用架空、夹壁墙等多道设防方案。
  
  
  (七)地下外防水工作面时,可采用外防内贴法,有条件转为外防外贴法施工。
  
  
  (八)地下外防水层的保护,可以采取软保护层,如聚苯板等。
  
  
  (九)对于特殊部位,如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埋件等薄弱环节要精心设计,按要求作细部处理。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基本要求
  
  
  (一)前期准备
  
  
  1.施工前应对图纸审核,了解地下工程施工图中的防水细部构造和技术要求,并编制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2.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应按各道工序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北京市建委颁发的防水材料使用认证书。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防水材料进入现场,应按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地下防水工程必须由防水专业队施工,其技术负责人及班组长必须持有市建委颁发的防水施工人员上岗证书。
  
  
  5.使用本推荐做法施工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防火、环保规定。
  
  
  (二)作业条件
  
  
  1.基层15-20mm厚的1:3水泥砂浆找平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找平层应抹平压光、坚实、牢固、不起砂,不得有凹凸、松动、鼓包、裂缝、麻面等现象。其平整度应用2m长直尺检查,找平层与直尺间的空隙不得超过5mm。
  
  
  2.找平层表面必须干净、干燥,其含水率不大于9%。
  
  
  3.底板找平层与立墙交接处,找平层与积水坑,凹坑等交接处的阴阳角均应作成圆弧。圆弧半径应根据卷材材种类按表2选用。
  
  
  4.找平层的坡度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要求,不得局部积水。
  
  
  (三)注意事项
  
  
  1.施工材料和辅助材料多属易燃品,存放材料的仓库及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定。使用二甲苯等溶剂应有相应的防毒措施。
  
  
  2.地下防水工程部位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3.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热熔法施工环境温度不低于-10oC;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现场施工不低于-5oC;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一般不宜冬期施工,如确实急需施工时,环境温度应大于0oC。雨天、雪天、五级风以上均不得施工。
  
  
  4.注意成品保护。防水施工要与有关工序作业配合协调,防水专业队与有关施工操作人员共同保护防水层不遭破坏。不穿带钉的鞋上防水层。
  
  
  5.劳动组织可根据施工作业面变化进行调整,一般每组为5-8人。
  
  
  验收及保修期
  
  
  (一)地下防水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竣工的防水层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2.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与设计要求。
  
  
  3.防水层铺贴方法和卷材搭接顺序应符合施工工艺规定,搭接宽度应符合附表1要求,搭接缝必须粘牢、准确、严格,接缝边缘嵌填密封。盖压条必须粘结牢固,缝隙嵌填密封严实。卷材表面平整,收头牢固。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总厚度规定不应小于2mm,防水层表面应平整无折皱。
  
  
  4.细部构造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每完成一道工序应有专人检查,特别是隐蔽工程要达到合格,经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完毕,应及时整理全部技术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二)保修期
  
  
  地下防水工程的保修期应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由施工与使用单位签约,凡保修期内出现渗漏,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综合上面所说的,地下工程防水最注重的就是质量的问题,工作人员在验收的时候一般是按照国家的标准来进行,而且对于质量的验收也是特别的严格,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一个工程的质量可以达到最好,所以,作为我们开发商也一定要严把质量关。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需要签名吗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需要签名吗?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 ,并不需要劳动者签字才能生效的,对于用人单位的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


·谁可以充当分包工程发包人?
      谁可以充当分包工程发包人?招投标在工程建设领域应用的十分普遍,一个工程项目往往包括很多子工程,而不同的工程是由对应的施工单位完成的。这里就涉及到工程分包的问题,通过分包的形式,可以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那么,谁可以充当分包工程发包人?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


·工程质量保证金新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新规定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


·证明劳动关系
      证明劳动关系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网络聊天信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业务往来的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聊天记录,并证明通讯工具的使用者是本人; 2、手机短信往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往来的短信记...


·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
      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 工程质量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注重细节,在施工结束后更要有相应的措施确保其质量是过关的。工程质量检验就是其中的一道程序,工程质量包括方方面面,检验起来也很是繁琐,如何进行模板工程质量检验是我们分外关心的内容,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模板工程质量检验如何...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标准应当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劳动合...


·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和约定的条件
      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和约定的条件支付工资,但并不是所有的劳动报酬,都是工资。那么,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呢?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给予劳动者很多额外的钱物,例如车补、饭补等。那么,饭补是否计算在工资内?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 ...


·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
      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


·受伤职工怎么做工伤认定?
      在生产车间,职工因工受伤的,要想拿到工伤赔偿,要经过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这两个环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机构,需要携带完整的资料,包括申请表、劳动合同等,那么,职工怎么做工伤认定?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职工怎么做工伤认...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罪如何处罚?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罪如何处罚? 一、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
      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 一、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