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挂名法人和股东欠下税务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挂名法人和股东欠下税务怎么办?无论是私下约定挂名法定代表人仅在文件上签字,无需承担其他义务,还是获取挂名“报酬”,承担单一任务的情况下,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挂名法定代表人与实际公司法定代表人无异,须承担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样的法律风险。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体现公司的意志;对内负有对公司的管理与监督义务。在行政管理领域,针对某些公司实施的不合法、不合规行为,行政管理部门是有权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处罚措施的,尤其是在涉税事项的领域,如果公司出现购买发票、虚开发票或者偷税的嫌疑,执法部门首当其冲的是选择追责于法定代表人。我国《刑法》规定了某些单位犯罪实施“双罚制”,即除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须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例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就是典型的追责于法定代表人的罪责。二、挂名法人的民事责任是什么?原则上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可以代表公司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公司来承担,这也是我们熟知的“法人的面纱”,但在特殊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也可能成为被追责的主体,主要是一人有限公司中法人人格否认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这两种情形。除此之外,法定代表人如果在担任股东、董事或高管职务的过程中滥用股东、董事或高管的权利损害了公司、公司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时,法定代表人须对自己的个人行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此时虽然不涉及税事,但是民事责任的官司也是极其缠人的。综上所述,现在有些人和公司签订协议,充当挂名法人,其不出资也不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在名义上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公司有偷逃税款的行为,即使是挂名的法人,也要承担责任,其它股东可以要求其补缴税款,或者被税务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在法律上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在法律上夫妻共同债务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


·合伙企业解散债务应该由谁承担
      合伙企业解散债务应该由谁承担?1、合伙企业解散债务还是合伙人承担的,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3、全体合伙人对合伙...


·借高利贷需要什么,有何种弊端
      借高利贷需要什么,有何种弊端 一、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


·醉驾如果被当场逮到就是证据确凿的,通常情况下会被罚款和扣驾驶
      醉驾如果被当场逮到就是证据确凿的,通常情况下会被罚款和扣驾驶分,但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后果十分可怖的醉驾则会被判刑,定案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法庭开庭定罪后还有一个环节也就是让你自己陈述,所以醉驾开庭自己陈述不去会怎样?或者去的话该怎么陈述呢。 一、醉驾开庭自己陈述不去会怎样 最...


·邮政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邮政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小额贷款(农户商户)业务条件: 1、农户小额贷款要求借款人必须已经结婚,而商户小额贷款要求借款人要有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在半年以上;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劳动生产经营能力; 3、家庭成员有两名上劳动力,年龄18周岁60周岁之间; ...


·公司欠债没钱可以执行股东吗
      公司欠债没钱可以执行股东吗?公司欠债没钱不可以执行股东财产,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公司担负债务时,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偿还,而股东由于已缴纳出资,相应财产已转变为公司财产,股东对公司债务就无需...


·个人经营贷款有什么申请条件
      个人经营贷款有什么申请条件 个人经营贷款其实也就是指个人经营性贷款,此时贷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生产经营的。而在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的时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那么个人经营贷款有什么申请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个人经营贷款有什么申请条件 个人经营贷款的对象为...


·合同到期自动顺延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到期自动顺延条款是否有效?该约定是否有效,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持肯定观点的人认为,由于劳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期满后自动顺延,劳动者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也知晓这一条款,该约定显然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既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


·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有哪些
      合伙的债务承担方式有哪些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


·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务债权关系怎么解决
      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务债权关系怎么解决在合同中,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是相对应的,通俗的解释就是债权人是出借人,债务人是借款人,他们之间是金钱往来的关系。但是如果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如何解决的呢?关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与...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是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股权买卖交易行为,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给付转让方(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采用电汇、现金等支付方式)。转让方收到款项后向股权受让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正案、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