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法律上交通事故致伤有何责任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法律上交通事故致伤有何责任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
  
  
  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二、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三、处罚
  
  
  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把对责任当事人作出的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2.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3.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4.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5.办理处罚的相关手续。
  
  
  6.执行处罚。
  
  
  四、赔偿调解
  
  
  1.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2.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询问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进行赔偿调解。愿意调解的,调解次数最多为两次;不愿意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4.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的确定对于事故处理有着基础性的作用,因此自己需要学会积极的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这样自己的事情解决就会有着态度上的保障,但是更多的还是需要自己理性对待,不能总觉得自己的权益遭受侵犯,毕竟问题的处置需要双方的协商解决。
  
  
  
  


·工程违约金交税可以开发票吗?
      工程违约金交税可以开发票吗?工程违约金交税可以开发票,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因为不同的合同涉及的流转税不同,商品销售合同涉及的是增值税,而劳务提供的合同涉及的是营业税。因此违约方不同,纳税义务也不同。二、收到合同违约金不交税可以吗我们把合同粗分为商品销售...


·二手车交易合同范本
      二手车交易合同范本 现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越来越壮大,相对应的,二手车交易的合同也尤为重要。签订正确的二手车交易合同,才能避免交易双方许多关乎利益问题的发生,若是不按正确的合同范本来写,很有可能带来一系列连锁问题。今天我们就为您带来了二手车交易合同范本,供需要的人参考。 二手车交...


·非机动车通常是指自行车、电动车等,按照道路安全法规定
      非机动车通常是指自行车、电动车等,按照道路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同样属于违法行为。那么非机动车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非机动车驾驶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接下来,我们详细的总结了一下相关的资料,一起来看: 一、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处罚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


·交强险过期怎么办
      交强险过期怎么办 一、交强险过期怎么办 车主发现交强险过期了,赶快续保险,只要脱保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照样可以享受优惠。 1、交强险是国家强制险种,是为了保护事故中的受害者,但由于其保险金额太低,所以很多人补投第三者责任险。 2、但在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保险公司都会约定,...


·交通事故与工伤可否双赔偿?
      职工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经过认定,其实也是可以构成工伤的,即特殊的工伤情况——交通事故工伤。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那现实中交通事故与工伤可否双赔偿?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司法实践中,各地法规关于工伤事故与交...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全国每年发生十几万起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受害人及家庭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发生事故就涉及到赔偿问题,关于赔偿标准各地标准不一,湖北省作为中部大省,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新内容?下面我们就我们整理的资料来做一个简单了解。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人身损害赔...


·农村社会抚养费交给谁以及具体含义是什么
      虽然国家目前已经放开了对于二胎的管制,但是仍然有不少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三胎、四胎的情况。这主要是一些地区的经济落后以及传统思想观念深入人心,比如多生孩子好或重男轻女的观念。对于这类情况,国家仍然是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那么,农村社会抚养费交给谁以及具体含义是什么呢?下面就请跟随律师...


·2020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2020年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


·交通事故诉讼原告该怎么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谁是原告,有谁来主张权利。这看似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往往有许多当事人把它搞错了。那么交通事故诉讼原告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诉讼原告该怎么确定 1、...


·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均收入的提高,私家车也是越来越多,同样造成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惨烈引发我们深刻的思考。造成此事故的原因就是酒驾,并且酒驾逃逸。那么对于酒驾以及酒驾逃逸我国交通法又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解释一下。一、南京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罚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