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获得赔偿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获得赔偿吗?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获得赔偿,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二、司法解释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二条 [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条第4项关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造成10-3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较大损失”;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由于银行违法放贷而受到财产损失的民事主体,是可以向银行提出赔偿的请求的,若违法放贷情形的发生,仅是职员个人的行为,并没有获得银行的批准,那么此时的犯罪主体就只是职员,银行单位会受到的处罚最多就是支付罚金。
  
  
  
  


·离婚债务协议怎么写,需要包含的内容有什么?
      离婚债务协议怎么写,需要包含的内容有什么? 一、离婚债务协议怎么写,需要包含的内容有什么? 书写离婚债务协议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男女双方自愿离婚;财产处理的问题;债务的处理问题;双方自愿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并在公证下进行。一般双方对于债权问题双方对债务无异议;双方均否认共同债务;...


·公积金贷款办理抵押多久放款
      1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间正常情况下:只要手续齐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规,从申请受理到发放贷款很快就能办理下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


·债权债务转让方式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让方式有哪些? 一、债权债务转让方式有哪些? 1、债权转让方式分为:自由转让、同意转让、通知转让等方式,合同采用通知转让。 作为债权人当要转让其债权时,在一般情况下,无需债务人同意,只需要通知债务人。 2、转让的步骤: 第一步:与受让人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第...


·民间借贷受保护吗 民间借贷是否受保护
       近年来,在我国,尽管有关民间借贷的纠纷频频发生,但这仍然阻挡不了人们进行民间借贷活动的决心。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民间借贷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吗?而如果它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那若是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过高也是有效的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讲述。 一、民间借贷受保护吗 自然人之...


·有哪些网络贷款可以不还吗?
      现在网络贷款的种类很多,最近不少人在问,有哪些网络贷款可以不还吗?无论哪种形式的贷款,都是不能不还的。如果长时间拖欠不还,将面临高昂的逾期费用,甚至影响个人信用,负上刑事责任。下面就由我们来为你详细讲解一下。有哪些网络借贷可以不还吗?不能不还。后果如下:(一)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


·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质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质押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质押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放的贷款。 可作为质押的质物包括:国库券(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家属可以吗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家属可以吗?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含义与关系 1、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


·离婚了之前的债务用不用还?
      离婚了之前的债务用不用还?要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对债务分配作出明确规定。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


·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有什么用?
      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有什么用?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有什么用 超额存款准备金是金融机构存放在中央银行、超出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清算、头寸调拨或作为资产运用的备用资金。外国的中央银行,有的只对法定存款准备金计付利息,有的对所有存款准备金都不计付利息,但我国对所有存款准备金都...


·借钱炒股非法集资的方式有哪些,非法集资有什么特点?
      近现代以来,人们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也能识别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犯罪分子需要打着合法目的的幌子去欺骗他人钱财,非法集资的行为也是属于这一类。集资诈骗的方式有很多,集资炒股是其中的一种,且由于炒股风险很大,不容易引起怀疑,故而多数人也会选择此种诈骗方式,借钱炒股非法集资的方式有...


·起诉借条最长借款期限是多久?
      起诉借条最长借款期限是多久?起诉借条最长借款的期限为二十年;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