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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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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抢夺罪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
  
  
  需要,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潜在危害的,如不加以制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导致犯罪的实施,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害。
  
  
  所以,我国刑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犯抢劫罪如何判刑处罚?
  
  
  (1)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综上所述,抢夺罪犯罪预备虽然是没有实施的犯罪,但是也是有预谋的犯罪行为,如果因为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就不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很有可能还是会存在安全隐患,所以还是会给与嫌疑人一定的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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