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险公司在赔偿残疾赔偿金这块要打折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保险公司在赔偿残疾赔偿金这块要打折吗?
  
  
  责任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二、 残疾赔偿金的项目有哪些?
  
  
  1、生活补助费
  
  
  《民法通则》没有规定残疾赔偿金,但在第119条以不完全列举的方式,对残疾赔偿的范围作了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其中的“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依其文义,应理解为对受害人因受损害而导致生活资源减少或者丧失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在1992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文件中,均作了类似《民法通则》的规定。
  
  
  2、精神损害抚慰金
  
  
  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最先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的法律。而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残疾赔偿金作了规定。这两部重要的法律,对于致人残疾的人身损害赔偿,都是在生活补助费的赔偿内容之外规定了残疾赔偿金。
  
  
  为此,实务界和理论界的观点都倾向于认为,残疾赔偿金的性质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有变化)。而且参与制定这两部法律的有关部门也作此解释。
  
  
  最明显的是,在2001年3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规定》第九条则明确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因此,在司法上,残疾赔偿金的性质被确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有变化)。
  
  
  3、财产损失的补偿
  
  
  1994年5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7条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药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这一规定也使用了“残疾赔偿金”的名称,但是,与以往的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不同的是,这部法律把残疾赔偿金定义为对公民的人身遭受损害导致其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而且根据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只赔偿财产损失、不对精神损失进行赔偿的原则来判断,此法中规定的残疾赔偿金在性质上属于对财产损失的赔偿。
  
  
  4、物质损害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规定,确认为因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而导致收入减少的财产赔偿。
  
  
  需要明确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的事故责任认定是非常关键的,保险公司在对相关人员进行残疾赔偿时,也需要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来进行计算,如果是对方全责,那么肯定是不能打折支付的,但本方也有责任的情况应当根据责任认定赔偿。
  
  
  
  


·有限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内容有哪些
      有限公司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更名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4、有限公...


·公司法规定股东分红的方法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股东分红的方法是什么现如今,我国企业的整体趋势一般多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既然是股份公司,便涉及到公司分红的问题。公司分红涉及到各位股东的基本利益,所以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在我国公司法当中对于分红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公司法规定股东分红的方法...


·成为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成为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成为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担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税务师事务所: 1.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由税务师担任; 2. 前3年内未因涉税专业服务行为受到税务...


·公司法少数服从多数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少数服从多数的条件是什么?在公司面临重大事项变更的时候,比如增加、减少注册资金,公司合并、分立,需要经过股东会议讨论通过才行。按照公司法规定,讨论这些议题的时候,必须征得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同意,这也就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这些那么,公司法少数服从多数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跟...


·做股权转让的时候股东去不了怎么办
      如果对方故意躲起来说明他有可能不同意转让,也可能故意阻止股权的转让。在一方故意躲起来不接书面通知情况下,因为《公司法》对“书面通知”送达方式没有具体规定,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要求法院“公告送达”,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将“书面通知”送达其他股东的方法,比如:双挂号信等。《公司法》第七十...


·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
      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 一、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


·公司打公诉费用及不同诉讼的费用
      公司打公诉费用及不同诉讼的费用 在某些情况下,有些公司会提出一些公诉,但没有专业知识的情况下,会被人乘机骗取一些不必要的费用,在这里为您解答,公司打公诉费用到底需要多少? 一、公诉 诉讼费用制度的设立,有如下几方面的意义:第一,收取诉讼费用,可减少国家不必要的开支;第二,收...


·总公司授权委托分公司签合同是否有效?
      总公司授权委托分公司签合同是否有效?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


·南昌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南昌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公司法律师主要是解决公司法律事务的律师,如产权纠纷问题,企业不良资产处置,企业破产清算等问题的处理,公司法律师的出现,说明律师行业正逐步的走向专业化的道路。现在我们就来说说南昌公司法律师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一、南昌公司法律师的概念 公司法律...


·公司法人要承担的责任?
      公司法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公司法人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原股东签字吗?
      股权转让协议需要原股东签字吗?可以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是经过股权所有人允许。不是本人签字的股权转让,如果转让本人不进行追认或者签字人未征得股权所有人的授权,其签订的转让协议,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无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