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威海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威海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三、离婚后又再婚,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吗
  
  我国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司法实践中,就抚养费的变更多以增加为主,请求减少、中止支付抚养费的较少,且请求减少或中止支付抚养费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但根据公平原则、情事变更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支付能力,可以诉求减少或中止抚养费的支付。
  
  根据司法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当减少: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需要注意的是,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费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孩子的抚养费是一般必须要由父母来进行协商才能达到的事情,具体的要给多少,就要看自己的实际状况了,不仅要保障孩子的生活质量,同样自己也是必须要自己承受的起,这样才能达到双方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
      在我国不仅已婚的妇女很少做“全职太太”,就是结婚后怀孕的妇女,也很少怀孕后在家里一直待产,绝大多数怀孕的妇女和其他女职工一样,坚守着自己的工作岗位。那么,法律上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都有哪些?我们都知道怀孕女职工有休产假的权利,那么,女职工如何休产假?请看详细内容。 一、女职工的劳...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几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


·浙江抚养费的标准2018具体?
      浙江抚养费的标准2018具体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


·重婚的概念及其法律后果有哪些?
      重婚的概念及其法律后果有哪些?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是对一夫一妻原则的严重破坏。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得再行结婚,否则便构成重婚,须受法律制裁。它有两种形式,第一是法律上的重婚,而是事实上的重婚。  ⑴重婚是结婚的禁止条件;  ⑵查明为重...


·一方起诉重婚多久能完成?
      一方起诉重婚多久能完成?一方起诉重婚一般在6个月内审理,对于审限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回能延长审限。人答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


·离婚决定孩子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
      离婚决定孩子的抚养权规定是什么?离婚决定孩子的抚养权规定是是可以由夫妻双方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做出和你的约定,只要双方都能够同意就可以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时候。当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必须是遵循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所进行。要求实施探望权起诉书...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993年11月1...


·没结婚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犯法吗?
      现在社会上很多未婚先育的情况,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却生下小孩就是一种很冲动的行为,如果之后发生感情破裂或者是背叛导致分手,然后一个人抚养小孩,那么没结婚孩子抚养费犯法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子女抚养费概念 未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


·无效婚姻如何认定
      无效婚姻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应按照下列方法认定婚姻是否无效: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威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关系同居生活,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


·近亲结婚会影响几代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有哪些
      一、近亲结婚会影响几代影响两代。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容易使对生存不利的隐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相遇(即纯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质低劣的孩子。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近亲结婚对后代的影响只在于后代患某些遗传病(由隐形基因控制的)的几率高于普通人,即控制同一遗传病的隐性基因结...


·分居二年算自动离婚吗?
      分居二年算自动离婚吗? 一、分居二年算自动离婚吗? 不算; 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则构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成,应当判决准予离婚。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