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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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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什么材料
  
  2016年实行二孩政策以后,各地出台相关文件取消独生子女证办理,建议公民带上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孩子出生证明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咨询能否办理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流程如下: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二、申请独生子女证的条件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三、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自从我国开放二胎以后,其实已有不少地区陆续的取消了独生子女证。所以现在是否还能办理该证书,需要咨询一下当地的计生部门。而一般需要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肯定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是可以拒绝发给独生子女证的。而领取到了独生子女证的话,也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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