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上的偷窃扒窃偷盗的区别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刑法上的偷窃扒窃偷盗的区别是什么?
  
  一、刑法上的偷窃扒窃偷盗的区别是什么?
  
  刑法上的扒窃和偷窃偷盗的区别在于,扒窃有固定的手段,其既是偷窃也是偷盗,偷窃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上的称呼,而偷盗一般是属于一种民间说法,三者在刑法中一般都以盗窃论处。
  
  扒窃: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场所直接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一般都是采取刀割或者“手夹”的方式,偷偷掏取他人衣服口袋或包内的钱财或物品。“扒窃”在行为特征上,相对于其他盗窃的窃取行为,扒窃有着自己特殊的窃取模式;因此,在成立犯罪的标准上,只要实施了“扒窃”类型的窃取行为,理论上就可以予以定罪。
  
  偷窃: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我们俗称的偷东西的案由叫偷窃公私财物,简称偷窃,比较通俗的说法。
  
  根据两高颁布实施的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对于“扒窃”的定义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由此可见,“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是认定“扒窃”的两个核心要素,故如何解释“公共场所”和“随身携带”对“扒窃”行为的定性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二、盗窃罪的犯罪情节怎么认定?
  
  《中华人民中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六款规定: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在司法实务中,行为人实施扒窃偷窃偷盗行为的,如果盗窃的财产的数额较小,没有达到公安机关立案标准的,一般就只属于违法行为,即公安机关只会对其处以相应的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但是如果是盗窃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就会由人民法院判处其盗窃罪,并处以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是否够罪?
      法律规定犯罪预备是否够罪?根据我国《刑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而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但是因为其他外界原因没得逞,比如想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偷成,比如想抢劫因为遭到反抗没...


·醉酒驾驶找关系可以不拘留吗?
      醉酒驾驶找关系可以不拘留吗? 一、醉酒驾驶找关系可以不拘留吗? 醉酒驾驶找关系也是没有用的,同样需要拘留; 醉酒驾驶要拘留的,属于违规行为,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要被处以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


·涉嫌敲诈勒索罪会如何判刑?
      涉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就会依据敲诈勒索罪进行量刑处罚,那么涉嫌敲诈勒索罪会如何判刑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涉嫌敲诈勒索罪会如何判刑呢? 1、《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


·刑讯逼供是否合法
      我们经常从电视中看到,一些司法工作人员在向嫌疑人、被告人审讯的时候,为了获得他们的口供,往往对其刑讯逼供。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司法工作人员对在押的嫌疑人、被告人刑讯逼供是否合法呢?对此,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刑讯逼供是否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故意伤害犯罪人无能力赔偿怎么办?
      故意伤害犯罪人无能力赔偿怎么办?故意伤害犯罪人无能力赔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他财产,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如果无力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败诉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


·犯罪达到既遂的标准不认罪就不能定罪了吗
      犯罪达到既遂的标准不认罪就不能定罪了吗?犯罪达到既遂的标准不认罪也是可以定罪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


·拐卖儿童罪法案如何判刑?
      拐卖儿童罪法案如何判刑?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犯罪特征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


·什么是遗弃罪 怎么才算遗弃罪
      判断是否构成遗弃罪,首先要看是否符合法律中关于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内容,如果符合的话,还需要达到遗弃罪立案标准,那么才能对具体的行为定罪处罚。那到底怎么才算遗弃罪呢?可以从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接下来,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遗弃罪? 所谓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


·人社部责成立案侦查骗保构成犯罪的处罚是什么
      人社部责成立案侦查骗保构成犯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人社部责成立案侦查骗保构成犯罪的处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诈骗保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虚假诉讼罪怎么能变成了诈骗罪
      不能。虚假诉讼罪是侵犯司法秩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诈骗罪是侵犯他人公私财物所有权。1、时间界定:虚假诉讼罪,是在“民事诉讼中”的行为。诈骗罪,是在“民事诉讼以外”的行为。2、主观界定:虚假诉讼罪,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诈骗罪,具有直接获取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3、客体界定:虚假诉...


·什么是盗窃罪,盗窃枪支罪如何处罚?
      从我国法律的发展史来看,盗窃罪一直位于十恶之列,并且其量刑是比较重的。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盗窃罪的罪名也逐渐得到了完善,盗窃枪支罪就是其中的一个罪名,根据法律条文费规定,盗窃枪支罪如何处罚?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盗窃罪的认定标准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某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