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交通伤残赔偿标准规定首先由保险公司承担支付民事赔偿金的责任。
  
  1.法条依据
  
  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计算方法
  
  (1)计算公式:
  
  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②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实际年龄)×伤残赔偿系数)
  
  ③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二、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
  
  在审判实践中,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药费、治疗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具体数额。
  
  医疗费包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费用,也包括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后续治疗费用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请注意: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医药费、住院费等证据材料。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计算方法:
  
  (1)有固定收入者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误工费=工资÷工作时间×误工天数
  
  (2)无固定收入者:
  
  误工费=最近3年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每月工作天数×误工天数
  
  请注意:医疗机构关于休息静养时间的医嘱很重要。要积极收集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误工时间、收入状况证明和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这需要用工单位开证明或者完税证明。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原则上为一人,可参照医疗或鉴定机构意见确定人数。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的,可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登因素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要保存好相关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请注意:一般来说,住院天数很重要。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包括食品及药物营养等。
  
  请注意:医疗机构关于补充营养的医嘱很重要。
  
  7、死亡赔偿金(受害人死亡)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请注意:受害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可支配收入)是否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若高于,则可按照高的标准计算。
  
  8、丧葬费(受害人死亡)
  
  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9、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因伤致残)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确定,自定残之日起计算,计算方法同死亡赔偿金。
  
  但是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需要乘以不同的系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一般在开庭时提出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确认是否构成伤残以及构成几级伤残,计算残疾赔偿金。
  
  注意事项同“死亡赔偿金”。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3)有其他扶养人的,承担应负担部分。
  
  (4)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2、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结合赔偿义务人赔偿能力、遭受人身损害的程度等,由法院裁量。全国各地标准不一。
  
  13、财产损失赔偿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注:法院可根据鉴定结论、该车辆的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损失的数额。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注:合理停运损失,是指用于货物运输、旅客运输或者汽车租赁等经营活动的车辆,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而产生的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注:法院可根据被侵权人为获得通常的替代性交通工具已经支付的费用确定该损失的数额。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人伤是不可不免的,为了保护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各省的相关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合适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对于任何的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在受伤之后,都可以参照这些规定,要求肇事者支付赔偿。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房屋首次登记的要提交什么材料?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房屋首次登记的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房屋首次登记的要提交什么材料?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房屋首次登记的要提交以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


·在实际生活中,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时,通常都会选择到医疗机
      在实际生活中,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时,通常都会选择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可是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过程中,也有可能会再一次发生医疗过错。这时就需要涉及到双方面补偿的问题。那么,交通事故和医疗过错如何赔偿?在这里,就让我们为您进行解答吧。 交通事故和医疗过错错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


·一、车祸出院后误工费多久可以理赔?
      一、车祸出院后误工费多久可以理赔? 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等伤残等级出来后就可以索赔,不构成伤残等级的,一般出院后就可以索赔。 相关知识: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023年汽车年检费用是多少钱?
      汽车年检费用是多少钱  目前我国已经有很多地区的机动车检测站对汽车年检费用进行了调整,以广东为例,目前广州的小型汽车检测费用为410元,相比之前上调了一百元左右。  年检的项目主要包括机动车检测、安全性检测、尾气排放检测等,还有部分手续费。非运营轿车(包括非营运轿车、非营运小型和...


·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赔付。交通事故全责
      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赔付。交通事故全责,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自己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就成为威胁人类的一大“杀手”。酒后驾车造成的后果往往是车毁人亡,可就是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那么,醉驾的危害性主要有哪些?下文将会为您详细叙述。什么是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


·欠钱不还把车押我这怎么办?
      欠钱不还把车押我这怎么办?欠钱不还把车押我这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然后以车辆的价值来进行抵押。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


·一、交通事故二次开庭多久下判决书?
      一、交通事故二次开庭多久下判决书? 两次开庭时间,没有法律规定,这个由主审法官掌握,但不能超过时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


·高龄驾驶机动车上路是否违法
      高龄驾驶机动车上路是否违法若想要取得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资格,则此时就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而这里面对驾驶者的年龄其实是做出了限制的。其中至少是年满18周岁,而近年来却出现了高龄驾驶机动车上路的情况,那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高龄驾驶机动车上路是否违法 ...


·就是不交社会抚养费会有什么后果?
      就是不交社会抚养费会有什么后果?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直接的后果是:由县级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当...


·最新天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故名思议是在交通道路行驶中致人死亡需要给予对方家人亲属的赔偿金,那么按照天津相关规定具体需要赔付哪些费用呢,这些费用按天津地方规定又是如何计算呢,现在让来解析最新天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