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销售假药1000万判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销售假药1000万判多久?销售假药1000万判十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销售假药1000万,涉嫌构成销售假药罪、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法条竞合原则,择一重罪处罚。如果只从销售数额来判断,应当按销售伪劣产品罪来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是十五年以上的量刑。2009年5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9号)第一条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二)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四)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五)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对前款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司法机关根据检验结论,结合假药标明的适应病症、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情况认定。第二条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第三条 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二、不知情卖假药怎么处罚?1、不知情卖假药理论上不构成销售假药罪,如果在司法实践案件审理过程中,无法证明行为人确实知道或应该知道销售假药,即不构成犯罪,不处刑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3、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售卖的目的是为了医治病患,若是商家故意售卖假药,并且获得的不法收入高额,此时犯罪嫌疑人一定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若是商家销售假药获得的收入已经超过了1000元完,此时已经构成了销售罪,刑罚在十五年以上。
  
  
  


·一审行政判决法律适用的类型有几种?
      一审行政判决法律适用的类型有几种? 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七种类型的判决,即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判决: 1、维持判决。即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


·被告缺席审判判决公告多久后视为送达?
      被告缺席审判判决公告多久后视为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


·审判人员参与虚假诉讼如何报案?
      审判人员参与虚假诉讼如何报案?审判人员参与虚假诉讼的报案程序是应当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公安机关来提出来就可以了,本来虚假诉讼他浪费的是我们国家的司法方面的资源,而审判人员作为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如果这样做的话,那么属于执法办法也是需要受到严厉惩处。二、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区别...


·孩子多大才有可能判给男方
      孩子多大才有可能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


·行政判决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1.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撤销判决分为判决全部撤销、判决部分撤销及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种情况。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偷税漏税50万的司法判决是什么?
       一、偷税漏税50万的司法判决是什么? 偷税漏税50万的司法判决是: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立案追诉标准第五十七条 [逃税案(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避缴纳税款,五万元是追诉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尚...


·寻衅滋事在检察院怎么判定?
      随着时代进步,人们接受教育程度增加,但是总有一些人员的所作所为在为社会增加了很多不和谐的氛围。寻衅滋事罪最从流氓罪里分解出来,正是对这种社会现象的有力打击。那么寻衅滋事在检察院怎么判定?有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罪的范围呢?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


·一般电信诈骗金额9万5判多少年
      一般电信诈骗金额9万5判多少年 一、一般电信诈骗金额9万5判多少年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团伙敲诈要几个月才判
      可以是2到3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是团伙作案,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推进被批捕,最长可以是37天。逮捕后的公安侦查期限是两个月。那么团伙作案可以报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的团伙作案,还可以请省级检察院批准...


·非法集资的担保人被判无责的情况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担保人被判无责的情况是什么非法集资的担保人如果是被骗担保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1、以借款的名义非法集资,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责任,法院会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孩子出生多久判给母亲?
      孩子出生多久判给母亲? 孩子出生多久判给母亲?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