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下了批捕令就一定是有罪的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下了批捕令就一定是有罪的吗?
  
  
  1、逮捕后不一定就是有罪的。一般只有在满足了逮捕条件之后才会采取这个措施,但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属于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重的一种,而一般只有对符合规定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采取这种措施。
  
  
  2、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有些犯罪嫌疑人看到批捕令后就觉得自己的命运已经被钉在了十字架上一样,很多存在较大争议的刑事案件,比如鉴于国家对防卫过当方面的规定有些模糊,就类似于这些案件就很有可能在批捕之后认定无罪。因此,千万不要错误理解了批捕令的含义。
  
  
  
  


·拐卖儿童罪加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拐卖儿童罪加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5)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将儿童卖往境外的。二、拐卖儿童3...


·玩忽职守罪的起罪金额是多少钱?
      玩忽职守罪的起罪金额是多少钱? 一、玩忽职守罪的起罪金额是多少钱? 玩忽职守罪的起罪金额直接经济损失15万,或者间接损失75万,具体立案的标准如下: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


·感情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感情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一、感情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非法集资罪中的行为包括哪些
      在生活中,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长时间不在家乡的人,忽然穿的西装革履回来了,并慌称自己正在筹备一个大项目,需要向乡亲们筹集资金,项目成功后会返还返还具额利润,实际上,这就有可能会构成非法集资罪。那么,非法集资罪中的行为包括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集...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犯罪,对于这一罪名,很多人并不了解,实际上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原本隶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调整的范围。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量刑上提到“情节特别恶劣”,作为本罪的情节加重犯予以更严厉的处罚。要想认定此罪,...


·犯罪的成立要件和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的成立要件和犯罪既遂的区别是什么?犯罪的成立要件和犯罪既遂的区别是犯罪成立并不一定会导致犯罪既遂,犯罪成立是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该当性,犯罪既遂指的是犯罪的形态。成立犯罪后,不一定就是既遂一种形态,也可能是未遂,也可能是犯罪预备,还可能是犯罪中止,等等。二、犯罪既...


·刑期两年能积分减刑吗?
      我国立法机关制定各种刑事法律规范的目的在于使公民畏惧于刑事处罚,减少犯罪率,故而对于那些已经被量刑的犯罪者,若在服役期间变现良好,是可以减刑的,为了完善减刑制度,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积分减刑等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刑期两年能积分减刑吗? 一、监狱积分减刑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为进一...


·入屋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入屋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入屋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犯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


·浙江减刑假释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浙江减刑假释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2018年9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3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依法公正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


·酒驾肇事逃逸判刑标准是什么?
      酒驾肇事逃逸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酒驾肇事逃逸判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1、肇事后逃逸的,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