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离婚补偿款标准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法律规定离婚补偿款标准是多少?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一般,离婚精神赔金额要能够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时,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二、离婚赔偿的相关规定?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 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若发生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边远山村,几十元的赔偿数额可能就会平息纠纷。反之,若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类似的纠纷,裁判上千元的赔偿数额,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够服判息诉。
  
  
  所以,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要因地制宜,酌情考虑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结合其他因素,
  
  
  三、一般赔偿的程序规定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因为,基于婚姻法的私法性质,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官酌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补偿对于我们在婚姻受了伤害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现在我国的婚姻法也是专门出了相关的规定,只要一方受到了伤害,另一方就可以要求给予补偿,但对于补偿的标准就要看双方是如何进行协商的,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债权转让后管辖权问题分析 发生债权转让纠纷,人们第一个想到
      债权转让后管辖权问题分析 发生债权转让纠纷,人们第一个想到的是去法院起诉,那么选择到法院解决问题,首先要确定该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该法院才会选择是否应该处理。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债权转让后管辖权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转让后管辖权问题分析 1、协议债权转让...


·合同法中债的转让有哪些限制?
      合同法中债的转让有哪些限制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下三种:(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任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属于从权利的合同债权。(2)按...


·中国对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中国对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五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一、对方欠钱不还没有财产怎么办? 民间借贷案件中,债务人暂时无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 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所谓婚前财产指的是结婚前夫妻双方的个人私有财产,个人私有财产不随婚姻的黏合而有夫妻共享,仍然属于个人,如果离婚情况出现婚前财产不参与婚后财产分割。而婚前存款作为婚前个人私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我国对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自202...


·个人欠钱不还我们怎么办?
      个人欠钱不还我们怎么办?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起诉
      到被告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


·养老院院长欠钱不还怎么办
      养老院院长欠钱不还直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有钱不还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会强制执行财产。1.收集证据,静看形势。先找到欠钱的凭据,最好是欠条或是与双方都没有关系的邻居,居委会和村委会干部等人证。2.到期不还,法院和解到了应该还债期,如果多次讨要不到欠款。就要到法院了,最好是请求法...


·债务人豁免职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很多濒临倒闭的企业,不可能轻轻松松的宣布破产债务关系也就随之结束了。这种濒临倒闭的企业一般情况下对外还是欠有一部分的债务的,那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法人当然就成为了债务人。在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有提到债务人豁免的这个问题,下面我们要给您介绍的内容就是债务人豁免职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如何列诉讼主体
      1、撤销之诉的原告撤销权人是指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示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2、撤销之诉的被告:(1)兼有给付之诉时,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被告。(2)即仅撤销债务人...


·欠钱一直拖着不还怎么办?
      欠钱一直拖着不还怎么办?1、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以后再要催讨就很麻烦的了。2、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之后,可以把债务的财产信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